都知道表面是看不出好坏的,顶多就是看看外观怎么样。 在购买食品类型的东西时,不少人都想着要试吃一下,看看这个东西合不合胃口,免得买回去又不喜欢吃。 不过试吃是要谨慎一些,也要找些大点的门店购物,不要到路边摊去试吃,特别是试吃卖得比较贵的东西。 有时试吃完后感觉不喜欢,此时想要擦擦嘴就离开,老板可不一定会同意。 近日,江西就有位女子去试吃了一下草莓,试吃完后就不想买了,没想老板追了她一条街要她付试吃的钱。 最后还是付了2元钱,老板才愿意放她走人,不然都要拿起电话报警了。
一位老板正拉着女子的手,要求她付试吃的草莓钱,不然就要让警察来评理,提到这事女子感觉挺委屈。 当天自己家附近是有唱戏的,想着在家里闲着没事,她就过去看戏凑热闹。 到了唱戏的地方时,来的人多摆摊的也多,她就在附近逛逛,看看有什么可以买,期间路过个卖草莓的。 看着草莓的外观倒也不错,都是用小框子装起来的,两人就上前去询问价格,老板说是1框子2斤卖50元。 由于老板不准备零散的卖,她也怕买到不好吃的草莓,于是就询问能否试吃,老板倒也同意了让她试吃。
在试吃完1个草莓后,她就感觉味道不喜欢,也没有想象里那么甜,于是就和老板说不买后就想要离开了。 没想老板却不乐意了,觉得她是来白嫖草莓,尽管她已经走了挺远的,老板还是追着出来要她付草莓钱。 对方的开价也不是很高,试吃1个草莓给2元钱,只是女子觉得很不合理。 在试吃时是征得老板的同意,在试吃后不好吃肯定不用付,不管她到哪里试吃都一样,从没有被要钱。 虽然她所说的是有点道理,但是老板根本就不听,连卖草莓的摊子都不顾了,追着她一条街就是要钱。
“你都已经吃进肚子里了,肯定是要给我付钱的,不付就找警察过来评理” 尽管女子一再和老板理论,老板还是一点都听不进去,就是咬定她已经吃了个草莓,就是要付2元才能走。 在和老板争执的过程中,老板还口口声声的说要报警,甚至还拿起手机准备打,最后女子只能选择妥协。 用手机扫码给老板2元,这才得以顺利的脱身,不过她还是挺不服气的,觉得有征得同意还要钱不合理。 对于她所说的情况,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支持的一方觉得草莓价格高,或多或少都要买点,反对一方和女子的看法一样,同意试吃就是代表免费。试吃后是否也要付钱?这点要看是谁提出来的,试吃前有没有和老板说清楚。 要是老板主动提出来的,说很好吃让顾客尝一个,也提前说不好吃不要钱,肯定是不能收试吃的2元钱。 反之是女子主动提出来,也没有说不好吃不给钱,老板要求她付钱也是正常,毕竟就是做一个小本生意。 现在的草莓价格也不低,按照一斤25元的价格算,1个大点的2元也不稀奇。 所以说,在外面的地摊买水果时,还是要看一下水果的价格,低的试吃一下没问题,不买老板也不会说。 跟文中一样的试吃草莓,这个就是比较不妥的了,一个草莓就要一两元钱,试吃完不想买就容易会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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