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人保财险党委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禁酒令”的通知》,对公司各级机构和全体员工发布6条“禁酒令”。具体而言,6条“禁酒令”包括: 1.严禁在内部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2.严禁在工作日(含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外事工作确需饮酒的,须严格按照外事工作制度执行; 3.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宴请和饮酒; 4.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饮酒; 5.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酗酒; 6.严禁酒后驾车、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对违反上述“禁酒令”的,人保财险党委办称,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分、问责。 这一内部文件随即引起较大关注,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业“禁酒令”早已有之。早在2017年,原保监会党委办公室便发布《关于在保监会公务活动中禁止饮酒有关事宜的通知》,但这一文件的适用对象为保监会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文件称,保监会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包括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公务活动中禁止提供和饮用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须报经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批准,从严进行控制;严禁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禁止公款购买或赠送任何酒类。 原保监会党委办公室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党的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禁酒制度的重要性,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明确具体落实部门,结合实际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让禁酒制度落地生根,常抓不懈,防止流于形式。 在保险企业中,也有险企曾下发此类“禁酒令”。据河南省信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官微2018年5月发布的消息,根据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中华财险信阳中支制定下发《中华财险信阳中支工作日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四项禁止规定:一是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二是系统内部往来,原则上安排单位食堂就餐,禁止饮酒;三是严禁参加各种可能影响公司、员工利益的宴请;四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酒后驾车,同时强调业务接待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禁酒规定,让工作日不饮酒成为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据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消息,2019年4月,国寿财险唐山中支召开作风建设大会。会上,该公司纪委书记李长业从转变会风“六不准”、公务接待“六禁则”、纪委“禁酒令”三个方面对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不限于保险行业,此前,多个地方政府、部委曾先后出台“禁酒令升级版”、“最严禁酒令”等。例如,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一些国有企业也随之发文明令禁酒。 2018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二局”曾发布《中建二局发布史上最严“禁酒令”!》称,在中建二局党委召开的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建光在会上宣布禁酒令:内部公务活动一律禁止饮酒!局纪委正在制定“禁酒”的有关规定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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