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丈夫得知妻子和一陌生男子在酒店办理入住,便要求妻子回家解释,没成想妻子说:“我和他就是你猜想的那样,我既不想和你离 婚,也舍不得他。” 老付和妻子苗某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那时老付家境贫寒,但苗某没有嫌弃他,而是跟他一起努力。婚后,夫妻二人勤奋持家,日子越过越红火。
有一天,妻子跟老付说,邻村有个叫强子的人,跟人借钱,给的利息比较高,我已经跟人打听了一圈,那个人声誉不错,很多人愿意借钱给他。老付一向尊 重妻子,也对妻子曾经的不离不弃很是感恩。当时两人手上已经有了20万积蓄,他便把20万全部拿给了妻子,让妻子自己做主。妻子把钱借给了强子,自此之后,老付渐渐发现了不对劲,妻子经常往强子家里跑。村里的风言风语也传到了老付耳朵里,邻居说老付这钱只怕是有去无回了。究其原因就是老付妻子苗某和强子之间有不清不楚的关系,苗某和强子嬉戏打闹,从不背人,邻居们早就瞧出了端倪。老付在村里人缘好,有好心的邻居劝老付:“看好你妻子,不要让她和强子往一块凑了,不然这个家就散了。”
老付听后,虽然有些不开心,但是也不以为意,他认为自己家条件不错,自己很宠妻子,给妻子穿金戴银,他相信自己不会背 叛自己。尽管老付对妻子有信心,但是也架不住旁人的冷嘲热讽,他想起妻子天天往外面跑,又偶尔夜不归宿,老付还是质问了妻子:你和强子之间真没什么事吧?没想到妻子听后,像被冤枉了一样,放声大哭,她说这都是没影的事情,自己之所以经常去强子家,就是普通邻居之间的串门,她和强子之间清白的很。老付听妻子这么一说,放心下来,他觉得妻子陪着自己苦日子过来的,如今苦尽甘来,妻子不会做错误的选择。可让老付没有想到的是,自从自己问过妻子是否有婚外情后,妻子干脆十天半月不回家了,对这个家不管不顾的。老付担心妻子出事,便到处去找她,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人。老付很是苦恼,妻子到底去了哪里?苗某离家出走了,这时有些邻居看不下去了,他们亲眼看到苗某去了强子家,两人同进同出,有说有笑的,邻居告诉老付:你别那么宠你妻子了,不要把什么都交给你妻子,你妻子在外面有人了,你妻子的情 人就是那个强子。
这一次,老付听了邻居的建议,他想让强子还钱,及时止损。老付根据邻居提供的地址,找到强子家,强子家人告诉老付,强子并不在家。老付心里渐渐不安起来,为了能够快点找到妻子,老付去报了警。警方经过查询,查到了苗某和强子在一个宾馆开过房间,于是老付找到妻子所在的宾馆,在那里找回了妻子。回到家中,老付跪在地上,让妻子说一句实话,和强子到底有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其实老付心里都明白,但是他想从妻子那里听到不一样的答案,苗某亲口承认:就是你猜想的那样,我和强子是男女朋友关系。接下来,苗某一五一十的把她和强子的相识过程讲述了出来,她说她和强子是在麻 将 馆认识的,他们都喜欢搓麻 将,两人兴趣相同,强子幽默风趣,很会逗自己开心。之前借给强子的20万,基本都输掉了。老付只觉得很讽刺,自己宠着爱着,有求必应的妻子,竟然给自己带了绿帽子,还大言不惭的说:她想和强子继续来往。老付看了一眼妻子,妻子对自己满脸的不屑和鄙夷,他想是时候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了。怒从心起的老付,当场给强子打去电话,让强子来自己家里,聊聊还款的事情。强子来到老付家,老付让他把20万还了,但是强子有恃无恐,他说还钱可以,但是我只有5000,这5000元,你爱要不要。老付憋着怒气,跟强子说,那剩下的你补一张欠条给我。说完,老付拿出纸和笔,让强子赶紧写。而早就想好报复的老付,来到厨房拿了一把刀,趁强子不注意,捅向了强子。苗某看到强子被捅,急忙上去拉架,结果也被老付给捅 伤了。苗某想要出去叫人,她跌跌撞撞跑去外面,倒在草丛中晕了过去。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情绪激动的老付划了自己几刀,后因体力不支倒在地上。事后,强子抢救无效死亡,而老付和苗某都脱离了生命危险。老付醒过来后,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很是自责,他说:强子也有妻子和孩子,强子的孩子只有两岁,家中还有老人。很长一段时间,老付都不敢见亲人,因为他觉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老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 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 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因强子和苗某存在婚外情,本身存在过错,因此,考虑到事出有因,老付被判无期 徒刑。无论男女,既然结婚,就要洁身自好,对婚姻忠诚。发现另一半出 轨,千万不要冲动行事,不然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 W, [4 s* G5 v) _6 T,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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