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夫妻之间即便缘分已尽,闹到离婚的地步,也应该看在昔日的情分上好聚好散,不应该做得太绝情。 尤其是有孩子的夫妻,即便不看僧面也应该看佛面,看在孩子的面子上,给对方以及孩子留一条生存的路。 众所周知,夫妻之间闹矛盾离婚,无论孩子选择跟爸爸生活,还是选择跟着妈妈一起生活,承受伤害最大的人始终是无辜的孩子。
女子和丈夫离婚,丈夫把孩子交给她负责抚养,却没有把积蓄给她。她不敢回娘家,可是又无处安身,含泪蹲在路边喂包子给孩子吃。 这名女子和丈夫是同学,两人在读大学的时候就相恋。为此,父母非常反对她的做法,要求她好好学习,在学校里就暂时不要想着恋爱的问题。 即便要谈恋爱,也应该要理智,找一个距离娘家比较近的对象,这样婚后至少相互有个照应。可她不听父母的劝,一意孤行要远嫁。 婚后,他们的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丈夫很信任她,没有让她外出参加工作,让她负责在家里洗衣服做饭,而且还把自己的收入,全都交给她保管。 可是,好景不长。丈夫不要求她去参加工作以及把收入交给她保管,这样的生活仅持续了三年,丈夫就开始嫌弃她在家里白吃白喝了。 丈夫表示,如果她想花钱,也想为家庭做贡献,就应该外出依靠自己的劳动挣钱养家糊口,哪怕挣到的钱,只养活她自己,也总比依赖他好一些。 从丈夫的话语中,她听出了丈夫否认她婚后对家庭的贡献,感到伤心难过的她忍不住地哭了。 她表示,当下她自己还需要照顾年幼的孩子,无法脱身去参加工作,而且她每天在家里洗衣服做饭,也同样是在为整个家庭做贡献,而并非白吃白喝。 丈夫看到她顶嘴,觉得她不懂事,就直接跟她提出离婚。她不甘示弱,没有犹豫就答应跟丈夫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一天,丈夫认为家里的财产都是他打拼奋斗得来,与她没有关系,所以没有分给她。 起初她有意见,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孩子自己没有抚养权,很难过。于是,就提出只要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可以不要。 经过协商,丈夫答应她的要求,把孩子你抚养权给她,但是财产不分给她。 离婚还有冷静期,在冷静期还没过的时候她和孩子就已经被丈夫赶出家门。
当时她没有带任何行李,只是带着孩子就急急忙忙地从家里出来。她带着孩子走在大街上,脑子里不停地在想,以后要怎么样挣钱把孩子抚养长大。 她想过改嫁,重新找一个依靠,可是又担心别人不能接受她的孩子。想自己去打工,可是多年以来,自己一直在家里相夫教子,没有工作经验。 随后,孩子哭闹肚子饿,可是她自己身上没有钱,就连手机也没有带出来的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为了孩子,她去求包子铺的老板,希望他能施舍几个包子给她。包子铺的老板觉得她相貌端正,身穿干净整洁的衣服且带着一个孩子,不像是坏人,就给了她六个包子和两百块钱。 得到包子铺老板的施舍,她很感动,连鞠三个躬表示感谢。然后让孩子坐在路边的一块铁杆上,而自己含着泪,蹲在一旁喂包子给孩子吃。 一边给孩子喂包子,一边寻思着找一个安身之所。她想过,要拿包子铺老板施舍的钱当路费,带孩子回娘家。 可是回想起当年不听父母的劝告,执意远嫁才导致当下的局面,她就打消了回娘家的念头。 她也想拿着那几百块钱,找一个旅馆先跟孩子住下。但是,又担心把钱花光了会饿肚子。迟迟没有拿定主意的她最终为了省钱,带着孩子在路边睡了一夜。
其实我们不难看得出来,文中所述的这位妻子,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就凭她离婚,宁可选择要孩子,也不要财产,就能体现得出来。 她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关于法律的规定,相信她略知一二。如果她起诉自己的丈夫,要求划分婚后财产,她是完全有资格能分到一份财产的。 虽然她婚后没有外出打工挣钱,但是她在家里替丈夫洗衣服做饭,同样是一种工作。所以离婚的时候,想分到一份财产并不难。 可是,如果起诉要求分财产,可能就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她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所以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必定是有收入,有工作的丈夫占优势。 其实,相信为人父母的朋友都应该会知道,孩子的成长,不能缺少父爱,同样也不能缺少母爱。缺少母爱或者父爱的孩子,不会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可是文中所述的这位父亲,他完全没有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只考虑到自己想和妻子离婚,完全不顾及对孩子的伤害。 如果他有为孩子考虑,即便他恨自己的妻子,也应该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分一些钱给妻子,确保妻子和孩子暂时有地方居住和有饭吃。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甚至也不会考虑到这些。由此可见,这是一位没有责任心和没有担当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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