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此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6个月。 据了解,年仅26岁的梁某从事着外卖员的职业,2020年通过送外卖期间认识了12岁的女生凌谋谋,并且在得知凌谋谋还是小学生的情况下,还依旧多次与凌谋谋发生关系。
经法院审理查明,梁某在案发前就就职于厦门市某餐厅的餐饮配送工作,2020年6月的某天,梁某通过配送外卖的时候认识了被害人凌谋谋(2008年1月3日出生,案发时12周岁),并添加其为好友。
梁某在6月至7月间,在明知被害人凌谋谋是小学生并且还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6次性关系,后经过被害人的母亲黄某报警,民警在被告人梁某的住处厦门市湖里区将其抓获,并查获作案工具黑色手机一部,梁某被抓之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并对法院审理的案情表示无异议。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在明知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然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应当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及辩护人的相应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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