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灯红酒绿,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霓虹灯亮起,无数男男女女上演着一场又一场爱恨情仇,这里面,酒成为了催化剂,成了夜幕之下无数事情的见证者。 酒很容易使人陷入到一种迷狂的状态,尤其是喝多了之后,经常会发生一些,正常状态下不会去做的事情,醒来之后会非常尴尬。 尤其是一些女的,喝多了之后,做出来的事情,更是跟平时的形象大相径庭,很多都让人跌破眼镜,下面这个案子,就是有一个醉酒的引发的大案,差一点就毁了一个男人的一生。
苏某是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子,这天晚上给自己的朋友喝完酒之后,三个人一行就去了一个洗脚店按摩足底,这也是现代人比较喜欢的放松方式。 但是没想到,苏某喝的有点多,上完厕所回来之后,走错了房间,直接走到了张某的房内,而张某正在享受按洗脚按摩服务。 干按摩的服务员,一般都比较漂亮,原本已经有点心猿意马的张某,突然看见苏某进门后,就直接扑在了自己身上。
因为苏某非常漂亮,张某误以为这是店里的新项目,而这种事技师也不好多问,结果苏某搂住张某是又搂又亲,识趣的技师看到这种情况之后,跟张某确认后就退了出来。 后来技师和经理都过来看过,均未听到苏某有呼救或者争执的声音,反倒是苏某的靡靡之音,实在是太大声了,回荡在走廊里好几分钟,弄得好几个人都跑过来看怎么回事。 没想到苏某醒过来之后,看到陌生的张某,对张某却是又打又踢,说张某强奸了自己,要报警,后来经理赶过来调解。
苏某开口就要两万的私了费,张某觉的两万太贵,顶多几千块,双方谈不拢,最终报了警,张某被带走后,以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标准。 但女性不反抗,并不代表同意,比如处在昏迷醉酒状态下,无法表达自己意思的,与之发生关系,是强奸罪非常典型的情况。
本案中,张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不服,二审最终改判无罪,这对于张某来说,真的是一次过山车一样的经历。 本案中,苏某虽然喝了酒,但依然可以有部分的自我意识和自我主动行为,店员都可以证明,这些都是苏某主动为之的。 并非是完全的醉酒状态,什么都不知道,这不属于利用女性醉酒,与之发生关系的场景,而且本案中,苏某和张某并不认识,也不是张某灌的酒。
张某面对突然闯入的美女,趴到自己身上,又亲又抱,这种情况下正常人都会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我们不可能都要求每个人都是柳下惠,必须把人按照正常的标准来看待。本案中,张某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做的只是一个普通男人都会做的事情,至于苏某到底真的是醉了,还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这就不得而知了,法律只能根据证据来判案,无法深入到人的内心。 男人在外面,一定要注意,现在诱惑很多,陷阱也很多,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很多时候就很难说清,大强子的事情就是这样,非常难办,本案张某算是幸运的,二审改判了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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