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维系的好,它就是一座温馨无比的殿堂,反之则是冷冰冰的人间炼狱。在古代的男权社会里,妻子是不可以随便提出离婚的。而社会发展到了今天,随着男女平等思想的深入人心,妻子主动提出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这不,河南商丘的罗小燕就和老公李大千闹离婚。不幸的是,她的老公李大千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他不仅不同意分手,还手持利刃闯进岳父家里耍横,把岳父家的爱犬给开膛破肚。这样的女婿可真是世间少有啊,可是他干的荒唐事远不止于此,后面的行为就更加让人大跌眼镜了。两人之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呢? 李大千以前和岳父一家关系处理得相当不错,只是因为后面的一些事逐渐有了隔阂。他和妻子罗小燕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在村里人眼里那就是一个完美的五好家庭。孩子一天天在长大,光靠田里耕作的微薄收入,已经无法支撑起这个家庭了。#商丘身边事儿# 夫妻两人商量后,决定先后出外打工赚钱养家。合适的工作不好找,要在一起就更难。虽然两人都在外面工作,可是并没有能在同一个地方。时间长了,就出现了不和谐的一面。当两人发生矛盾时,李大千不仅不心疼安慰妻子,反而疑心罗小燕有了外遇。 女人可以被怀疑,但千万不要怀疑她有外遇,这是绝大多数女人都不能接受的。罗小燕感觉到自己受了侮辱,一气之下就回到娘家向父母讲述了发生的一切。她打定主意不和李大千过了,于是没有在家里停留就又离开了。罗小燕深知父母为人和善,经不住李大千的死缠烂打。三两下纠缠,说不准他们就会心软,将自己的藏身处所告知他。这次走时,她并没有将自己的住所信息透露给父母,以防李大千这个负心汉来骚扰她。 她没有想到的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李大千可不管这么多,老婆不见了当然是找回“老巢”。案发当晚,岳母看到女婿带了一帮凶神恶煞的人闯进家里,顿时腿都吓软了。 老两口赶紧招呼李大千等人到家里坐,可是他却直奔主题,把罗小燕妇交出来,不然有你们好果子吃。岳母战战兢兢地答到,你们俩闹别扭,她回来没待两天就走了,我去哪里给你找呢?
李大千听完火冒三丈,和他同来的小混混们也是凶相毕露。眼看形势不妙,岳父就找借口溜出门,叫了一众村民来来帮忙说理。小混混们本来就是仗着人多才嚣张跋扈,看到越来越多的村民涌了进来,于是把李大千一个人扔在那里,一溜烟全跑光了。 李大千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赖着就是不走。岳父和岳母也无可奈何,于是就各自回房休息了。凌晨时分,岳父听到邻屋里传来“嗷”的一声叫,这分明是老伴儿的声音。 当岳父穿好衣服冲进去时,屋里的这一幕让他是又惊又羞。原来,恬不知耻的李大千竟然钻进了岳母被窝里睡觉。岳父气的嘴唇都青了,愤怒地指着李大千说到,滚,以后我们家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李大千却不以为然,反而嬉皮笑脸地说到:说孩子是我的。老人气不过怼了他一句:痴人做梦,俺女儿的孩子不是你的!这句随意说出的气话竟让李大千如获至宝,他更加确定妻子有了外遇。 李大千抓住岳父左右开弓,瘦弱的老人哪里是他的对手,三两下就被他打翻在床上。整个晚上,罗家都没有睡觉,哭成了一团。天亮时分,闹够了的李大千实在是没力气了,就躺在岳母床上昏昏睡去。 清晨,岳父母要孩子去上学。为了防止小偷潜入,岳母将院子大门从外面锁上了。善良的岳父母仍然对李大千抱有一丝希望,他们还打算回来后找人给他做做思想工作。可是,当他们打开院门时,被满院子的鲜血给惊呆了。
丧心病狂的李大千竟然活活砍死了岳父家里的狗,砍下狗头后剖开肚子,将狗的内脏到处抛撒。见到岳父母愣在那里,他恶狠狠地说到,“12点前,如果我看不到你女儿,你们一家人都得死!” 这下岳父母才彻底死了心,他们决定报警。民警进到院子里时,李大千手里还拿着那把把血淋淋的菜刀,地上是被砍下的狗头。民警随即将李大千带走,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李大千的行为呢? 李大千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李大千带人强行闯入岳父家里,拒不离开,已经严重影响了岳父母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李大千的行为特别恶劣,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对其从重处罚。
花花世界迷人眼,劳燕分飞日渐多。夫妻之间感情好,日子就像蜜糖般,越过越甜,历久弥香。但是一旦两人长时间出现矛盾和分歧,一方拒绝百年好合,离婚也是迟早的事儿。 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谁也不是谁的附属品,谁也强迫不了对方必须要和自己过一辈子。李大千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对妻子疑神疑鬼,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子。 夫妻发生矛盾,本应向岳父母道歉,以求得他们的支持,才有可能让他们劝妻子回心转意。李大千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大吵大闹,杀死可怜的狗,还无耻地钻进岳母被窝里,这是典型的自作孽不可活啊!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 g% [4 S' }$ z0 w/ [" N- M0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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