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起奇葩的性侵案起诉书:广东东莞一女子主动发裸照,结果对方以此威胁,多次强迫发生关系! 东莞一女子发裸照给同事撤回,遭对方威胁开房 广东东莞男子刘某与女子甘某是同事关系,平时关系较好,走得很近。一次,在与刘某聊天过程中,甘某向刘某发去了一张上半身裸照。发去之后,甘某便觉得不妥,又立即撤回裸照。
但刘某却十分留心在意,之后利用软件将照片恢复,保存至自己的手机上。同月,刘某联系上甘某,让甘某与自己开房发生关系。如果甘某不服从,刘某称会将裸照公开。 毕竟与刘某在一个单位工作,裸照公开将会对甘某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甘某便答应刘某的要求。就这样,甘某先后被迫与刘某开房了四次。
见刘某一直不放过自己,甘某忍无可忍选择报警。接获警情当日,刘某就被当地警方抓获。目前,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网友:不讲武德 “男子不讲武德了!做人要有定力,才能保自己平安!” “这女的本来是发给别人的,结果发错了吗?这个案件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比如什么恢复软件没有说清楚?” “她自己公开的相片不算威胁吗,另外她自愿上门的!她没标注版权属相主所有,转发转载要本人同意,已然你可以发说明是公共物。公开物品能威胁吗?”“这甘某首先发不雅照片,有意纠引他人,后果应自付。” “这件事情,反映出人要自律,不可产生邪念,不然一点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人要有道德底线,才能立足于社会之中。” “女人引诱犯错,结果吃亏的永远是男人!” 可能有网友疑问,既然甘某向刘某发送过裸照,能够说明两人有暧昧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刘某为何仍涉嫌强奸罪?
行为人以公开裸照威胁被害人发生关系的,一般认定为胁迫手段。该手段会使行为人对被害人产生精神强制,继而使被害人不敢反抗。而在本案中,刘某对甘某所使用的就是这种胁迫手段。 当检方证实刘某对甘某采取了这种手段并与之发生关系后,刘某就涉嫌强奸犯罪了。至于两人先前的暧昧行为,是需要检方提供证据进一步排除合理怀疑的内容。
虽然之前的暧昧会影响刘某是不是违背甘某的意志与其发生关系,但那也是事前的状态,是否违背其意志要看行为当时甘某的意见及表态。这也是检方应该的着力之点,毕竟证明刘某行为时违背甘某的意志是其举证责任。 小编结语: 做人要尊严自重,就不会自酿恶果了! 我们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更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只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才能让涉案人员心服口服,才能达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均满足的效果。 当然,本案的发生也提醒我们,与异性交往一定要注意尺度,切不可向对方发送过于隐私的内容。遇到侵犯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为民警固定证据争取时间,便于后续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此,广大网友们怎么看呢? 6 c. ^1 E0 {& p L2 j+ W(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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