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严重侵犯女性身心权益的犯罪,对女性的伤害非常大,一直都是国家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这种人进了监狱也是最受人鄙视的一类。 但现实中,因为男性一般情况下都比女性有身体优势,有些时候,男的一但突然冲动,女性其实很难反抗。不要迷恋所谓的网上女子防身术,任何技巧在绝对力量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危险发生的时候,其实女性是非常无助和恐惧的。 有些人会利用这种恐惧来侵害女性,尤其是是一些人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利用人的恐惧心理,事后还振振有词,下面我们通过这个案例,来具体看一下,这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基本案情 张某是个黑车司机,日常跑一跑赚点钱,在一次拉人过程中,从市区到下面县城,车上只有他和另外一个女乘客。 见这个女乘客,长得很不错,张某有了邪恶的想法,他把车开到非常偏僻的地方,再加上天色有些晚,张某恶狠狠的对李某说,玩一下行不行。李某眼看这里四下无人,张某又体格强壮,为了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就只能说同意,结果张某和刘某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完事后张某又把李某拉到了目的地,李某下车后很快报了警,张某被抓获之后,一直强调李某是自愿和自己发生关系的。 那么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案情分析 强奸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主权。这里说的自主权,通俗说就是同意不同意,很显然,张某这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强词夺理,张某肯定是违背了妇女意志,强行和李某发生关系。 你一个大男人,对一个刚上车的女人,要不是把人家拉到偏僻的地方,李某怎么可能会同意呢,这其实是个很简单的道理,不能被所谓的字面意思给绕进去。不反抗,并不代表同意,强奸罪有个常见的模式是,两人素不相识+女方被搭讪后带离至陌生环境+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报警。 很多时候,都不要说用这种潜在的暴力相威胁了,就算是酒吧里,夜店里,你只要是把对方灌醉,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发生关系,都会构成强奸罪。女性喝醉的时候,肯定是无法表示反对的,那肯定不能把这种无法表示反对的情况就视为同意,很多人心里清楚的很,只是嘴硬,说女的也没反对,灌醉或者昏迷状态下发生关系,都是涉嫌强奸的。 像新闻上经常报道酒吧门口捡尸行为,绝大部分都涉嫌强奸,只不过有些时候女性没有报警,如果报警的话,有一个抓一个跑不掉的。强奸罪中使用的手段,既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威胁,一些潜在的暴力也算是暴力,这个抢劫是一个道理,几个拿刀的彪熊大汉围着一个人,说借点钱花,被害人说好,这可不是什么借钱,这就是抢劫。 暴力不一定要使用出来才叫暴力,用暴力做威胁,让受害人不敢反抗,这也叫使用暴力手段,张某一时的冲动,等待他的,将是非常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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