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张在餐馆做收银员,4男3女进来吃涮羊肉,然后进了包间,一直吃到晚上10点,当她准备去结账时,却发现了不对劲,包房里的客人竟然都不见了。她以为对方去了厕所,可是7个人同时不见,明显不可能,无奈查看了监控,这才发现,对方早就离开了。 这4男3女进店时,是晚上7点左右,正是吃饭的高峰期,小张推荐了一个座位,但是对方没同意,而是选择了一间包房,说是外面太吵了,里面比较安静,小张也没在意,对方这一吃,就是几个小时过去了。
期间,先行离开了3人,一名穿白衬衣的男子,还到前台来借充电器,给手机充电,并一再强调,其他人买单不要理会,等会由他来买单。 这桌客人的包房,正好是背对前台的,作为收银员的小张,并不能直接看到里面的情况,只知道他们在包房里喝酒,直到晚上10点多,客人已经陆续离开了,服务员也下班了,店里只剩下小张和清洁阿姨。 看着客人走得差不多了,清洁阿姨开始打扫卫生,当来到一号包厢时,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就到前台询问,这桌客人结账了吗?
小张说没有,清洁阿姨说包厢里没人了,小张急忙跑出店,并没发现客人的身影,2人赶紧查看店内监控,这才发现,几人互相搀扶着,没有结账就离开了,通过几人走路的姿势判断,很可能是喝高了。 这桌客人一共消费了686元,因为是小张值班,如果这笔钱追不回来,这笔损失那只能由她来承担,而这笔钱对她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她也是才到这上了10多天班,一天就100元的工资,如果她来承担,就意味着这一周都白干了,她相信对方只是喝多了,搞忘了而已,但是没有其联系方式,于是只能找到媒体,希望对方看到后,能及时回来付钱。 从几人的举动来看,不像是故意“逃单”,大概率是喝多了,但是,也不排除故意的可能。
如果是忘记了,这事就不大,及时回来付清就行了,客人吃饭忘记付款,其实并不出奇,很多人都遇到过,我有一次去超市买猪肉,就搞忘了付钱,后面买菜时才看到,赶紧回去付了,并跟对方道歉,老板也很理解,连连说没事。 但若是故意的,这事就大条了。吃完饭不付钱不仅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违反了已经形成的合同关系,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顾客所欠餐费。 #重庆头条# 这种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当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看到此事后, 有网友表示,我有一回带孩子去吃羊蝎子,因为有点事,就忘记付钱了,过了一天才想起来,我过去付钱的时候,老板竟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查单子才知道,我们都哈哈大笑。 也有网友表示,我有次买菜拿微信扫码,把金额输了,结果跟老板说话密码忘记输了,就以为付款了。走了几步老板叫我,我一查真没付款,赶紧付3,然后道歉。真不是故意的!好难为情!
还有网友表示,我有一次在路边等车,旁边有个买干果的,就过去买了一些,在扫码付款时,车来了,也没有注意付款成功没有就赶紧上车了,到家才发现付款失败,后来又专门过去说明情况,把钱付了,要不我心里不舒服。
3 P: R+ Q2 N1 }/ _其实,从监控画面来看,几个人慢悠悠地走出店,应该是搞忘了,如果是逃单,肯定会很迅速离开,不会这样慢慢走,希望能看到消息,及时回来付钱钱款,而小张作为店员,也确实是大意了,希望能吃一蛰长一智。 我觉得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准则!几名男子是忘事了,不足为奇,只要不是恶意逃单就行,回来补上饭钱,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处事要讲究诚信的基本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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