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人轮奸不去报案而是选择沉默,更令人震惊的是,受害者还与其中一名男子谈起了恋爱,要不是该男子在婚前酒后吐真言,这起尘封4年之久的轮奸案很可能永远难揭真相。4年前,小玲(化名)还是一个纯真可爱的19岁花季少女,但2000年8月的一场遭遇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那晚,她被认识多年的“好友”阿军骗到阿磊家中,屋内4名如狼似虎的恶男等待已久…… 逃离魔掌之后,小玲本想报案,但又怕丢面子,最后决定选择沉默。
半年后,阿磊再次找上了门。原来轮奸小玲后,4名恶男一直惶恐不安,那知后来毫无动静,4人才松了口气。 一向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阿磊打听到小玲埋头工作、事业有起色的情况,还动起歪心主动上门“示好”。 一开始小玲真恨不得将阿磊生吞活剥,但涉世不深的她,经不住阿磊巧言令色,继续选择了沉默。 这个时候阿磊乘机提出:为弥合小玲内心创伤,愿与她结婚,将功补过。 就这样,小玲成了阿磊的女友,那段可怕的经历似乎还成了“难得的缘分”。两人的恋爱关系维持了一年多,但一次的酒后吐真言,使阿磊露出了狐狸尾巴。 “你这个被人轮奸过的女人,谁和你结婚,谁就是傻瓜。”阿磊醉醺醺地说道。
此时,小玲如梦初醒将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在1月初,小玲因精神分裂症,住进了医院。 小玲的家人终于忍无可忍向警方报了案。2005年1月11日,4名强奸犯罪嫌疑人阿磊、阿军、阿建、阿南落入了法网。 在警方进行形事询问时,嫌疑人阿磊一脸得意的对民警说:”我就喜欢这样的征服感,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这样应该不算强奸。“ 民警告诉嫌疑人,先强奸后恋爱,无法抹去过去的犯罪事实,他始终还是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面对侵害行为、自务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们必须加强自我保护。 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我们就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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