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个月,我们在分析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等人落马时曾提过一嘴,近期辽宁省的反腐有几条线是重点,其一是政法系统,另一是金融系统。最近这两条线果然都有新动态了:17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刘乐国落马,此人曾任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这也是大连市连续第三任公安局长落马。而金融系统,近日银保监会透露的一则消息称,2021年以来,金融风险重灾区的辽宁,已对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采取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 4月份那篇文章政法系统的事讲得多,金融系统的事一笔带过。今天我们不妨重点讲一下辽宁金融系统。当时查阅关于郝春荣等人的资料时,我就发现辽宁省农信社已经有好几任党委书记、理事长、主任这样级别的高管落马。我们知道,已经有多个省市的农信社系统爆发窝案,这些案件无一不是牵连甚广。像辽宁这样对农信社历届领导班子顺藤摸瓜地查,一看就是要办大案的架势。 我们之前在分析原甘肃常务副省长宋亮的案子时,曾提过他在内蒙古金融系统的一段往事。后来他的“双开”通报中果然就指出:他将手中掌握的金融监管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多个省的案件事实都证明,凡是农信社系统窝案,往往要牵扯到金融办、银监会这些监管部门。内蒙古如此,辽宁也是如此。 根据目前能查到的资料,2020年以来辽宁金融系统的震荡,最早是从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巡视员刘文义的主动投案开始的,此人大部分时间都在辽宁的金融监管机构就职,属于手里有权、也知道很多“机密”的人。他投案后不久,时任辽宁省农信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王中印落马。接着分别是曾任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李林落马。从今年起,这一节奏加快。2月曾任辽宁省农信社首任书记兼理事长的都本伟落马。3月曾任辽宁农信社副书记、副理事长,后任省金融办主任、金融监管局局长,以及辽宁金融控股集团一把手的刘波落马。 金融系统因为专业性比较强,很多干部都是在体系内的不同部门转来转去,导致他们往往与体系内的很多机构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文提到的这几个人都是如此,他们在各个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国有金融平台公司交叉任职,在辽宁省金融系统都是影响巨大的人,如今纷纷落马,势必牵出很多人和事。辽宁这一波操作很有点内蒙古“倒查”的意味。 当然,省农信社不是“中小”金融机构了。正如银保监会消息所说的那样,辽宁金融系统的震荡其实一开始还是从各家中小银行开始的。这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并不是这两年才开始出事的,从十八大以后他们就已经陆续被查。最近一个被查的是和刘波前后脚落马的阜新农商行行长牛继良。这些中小银行绝大部分都是由城信社、农信社改制而来的,同农信社等系统本身就有着密切关系。而且这些中小银行往往监管制度不严格,很难摆脱有些地方政府权力任性的影响。 农信社体量庞大,是有重大影响的金融机构。单一一家中小银行虽然本身规模较小,但辽宁全省此前一共才有76家中小银行,出事的一把手就有63名,整体当量仍然不容小觑。这些落马的金融官员、银行高管胃口大得不得了,胆子肥得不得了。王中印违规干预发放出去的贷款就有十多亿,葫芦岛银行行长王学伶,2006年被查出对挪用公款6亿负有直接责任而被免,就这样竟然还能在2017年官复原职,可见当时监管之松懈。 数据显示,这些大大小小的银行已经出现利润率大幅下降、坏账率大幅上升的现象,况且其中可能还有尚未暴露出来的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意义,我们已经讲过很多次。身处百年变局的当下,对其的理解会更加深刻。对辽宁而言,本身近些年经济发展任务就较为艰巨,如果不及时清理掉暗藏的雷区,叠加“金融风险重灾区”的影响,很可能金融稳定将受到冲击,并引发连锁反应。在追究这些人的法律、纪律责任的同时,目前辽宁已经着手对中小银行进行改制。 这几年大家有目共睹,内蒙古的煤炭等领域在“倒查”之下,成效显著。在其他一些地区和领域的反腐实践中,也能看出“倒查”这一方式的运用。一条线一条线地查,一本账一本账地对,辽宁没有理由振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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