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超前消费”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样的消费观念已经逐渐变成了常态。当然,在有足够的经济条件的情况下,这样的消费观念是没有错的。但同时这样的消费方式也会让人面临更多的诱惑,如果禁不住诱惑,在冲动之下做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消费行为,那么最后害的肯定是自己。 小陈本来是四川人,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之后母亲就带着她来到了珠海,母亲吴女士早年在一家国企工作,攒下了不少钱,来到珠海之后,她借了点钱,然后拿出积蓄买了套房子,之后母女俩就一直住在这里。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这一年,小陈中专毕业,到了该找工作的时候,在她的努力下,她进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月薪三千元。原本小陈是没有什么烦恼的,家里有房子,工作上虽然收入不高,但胜在稳定。 但没想到,一张信用卡会将小陈一点点拖进了深渊之中。女孩子都喜欢衣服、鞋子、包包之类的东西,小陈自然也不例外,每次在商场的橱柜中看见这些东西之后,小陈几乎都是一步三回头,但高昂的价格却让她望而却步,钱包不允许她这样消费。 但小陈却一直想有机会去放肆地消费一番,于是她就接触到了信用卡。2010年,小陈去银行办理了第一张信用卡,额度足足三万多,看着卡里的额度,小陈兴奋极了,立马跑到商场疯狂消费了一番。 很快,这张卡的额度就被她耗尽,而这时她已经迷失在了疯狂消费的快感当中,为了让这种快感持续下去,小陈又去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随后继续她的消费,但很快额度又耗尽了,后面的事已经可以猜到了,小陈不断地办理信用卡,又不断地消费。
但这一切的快感却在还款的那一天戛然而止,小陈的月薪只有3000,一开始她还能面前维持,但随着信用卡越来越多,小陈的那点工资就远远不够偿还债务。但她又不敢告诉母亲,最后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而她办理的信用卡也越来越多。 这时的小陈已经陷入了死循环中,她的负债只会越来越多。在之后的九年里,小陈陆续办理了14张信用卡,负债也达到了87万,这九年里,小陈几乎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手机总是响个不停,全都是催债的电话或者短信,一条条逾期记录让小陈心力交瘁。 正是因为这样,小陈在工作上也一直没法打起精神,她整天都要为了如何应付债务而发愁,因此工作这么多年,她的工资却没有一点增长。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小陈最终还是没能坚持住,选择了最坏的那条路。 2019年5月,吴女士回四川老家办事,这一去就是半个月,而就在这一天,吴女士接到了珠海警方的电话,说小陈在家里自杀了。得知女儿的死讯,吴女士悲痛欲绝,连忙丢下手头的事赶回了珠海。
当她回到家里时,小陈的遗体已经被送到了殡仪馆,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随后吴女士来到派出所了解女儿的死因。警方告诉吴女士,案发前一天,小陈没有去上班,也没有请假,打电话也没人接,上司意识到不对劲,于是报了警。 警方在一番寻找无果后于次日来到她家中寻找,当时大门紧闭,敲门也没人回应,随后警方又去调取了监控,发现小陈没有出过小区,警方意识到不对劲,立马破开了她家的大门,结果发现小陈倒在地上,已经没了呼吸,身边还有三个炭盆,里面全是已经燃成灰烬的木炭。 在对现场进行勘察之后,警方确定小陈为自杀,至于自杀的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中。几天后,警方的调查有了结果,警方发现小陈在生前经常从澳门购入一些价格昂贵的化妆品、衣服、包包等,这与她的收入情况不成正比。 同时,吴女士在整理小陈的遗物时也发现了小陈的那14张信用卡,通过银行流水,警方判断出,小陈是因为无力偿还巨额的欠款而自杀。吴女士沉默了,为何她没有早一点发现小陈的异样,但如今的后悔,却已经太晚了。
这时警方也有一个疑问,小陈月薪不过三千多,她是如何申请到这么多信用卡的?要知道,信用卡虽然可以先消费再付款,但在办理时,银行也会根据办理人的消费能力来确定额度,按理来说,小陈是无法申请到这么高的额度的。 于是警方来到银行了解情况,最后银行解释说,因为吴女士将房子放在了她和小陈的名下,因此银行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就将小陈的消费能力拉高了一些。这是很正常的,银行只是按照小陈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他们并没有错。 小陈离世后,她所欠下的债务自然就落在了吴女士和小陈的生父身上,因为债务也是包含在遗产中的,根据《民法典》,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当然吴女士和小陈的生父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那么这笔债务就需要用小陈的财产来进行偿还,也就是说,如果吴女士放弃继承,她的房子就必须拿去抵押债务。小陈走了,留给父母的就只有伤痛与巨额的债务。 这怪不得别人,如果她能够抵御住诱惑,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消费,最后也不至于是这样的结果。因此面对诱惑,我们需要有足够的抵抗能力。超前消费可以,但一定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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