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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中学女生遭多名男子“轮流侵犯”,被捕后竟有一人否认,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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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5 10:42: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以往案件分享:有四名中学女生外出时,他们被十多名男子强行拖上摩托车,并被带到不同的地方,他们使用暴力手段依次实施违法行为,之后,他们被带回到同一家旅馆,再次遭到暴力侵犯,为此人民检察院依法披露了这起恶性强奸案的起诉书,恢复了案件的全过程。 4名中学女生遭多名男子“轮流侵犯”,被捕后竟有一人否认,引发网友热议
事发当天下午6点左右,一所中学的四名学生,小雪(化名)、小婷(化名)、小静(化名)和小雅(化名)离开学校,小雪的朋友何和钱坐摩托车来接小雪和其他人,在附近,他们遇到了熊、赵等10多人,威胁他和钱,并将他们赶走。
徐某等人强行将四名女孩拖上摩托车,带到不同的地方,他们依次使用暴力实施违法行为,随后,他们将四名女孩带到同一家酒店,并再次使用暴力进行侵犯,徐辩称,他没有参与上述犯罪行为,案发期间,他在昆明工作。 徐的辩护律师指出,徐犯下强奸罪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指控他参与强奸小雪的证据只是同谋郭和赵的供述,然而,他们两人都没有亲眼看到徐的违规行为,指控他参与强奸小静的证据只是共犯大伟的供述,这是一个单独的证据,共犯的供述没有区别。
在本案中,共犯的供述与被害人的供述存在矛盾,这并不排除虚假陈述,根据犯罪无疑义的原则,徐应被无罪释放,15岁时,小雪痛苦地回忆起那天,我同学陈的朋友,他和钱,骑摩托车来接我们去找陈。
我们只走了一小段路,几辆摩托车追着我们,叫我们停下来,否则,他们会打我们,把我们逼到角落里,然后强迫我们停下来。 那伙人问他和钱属于哪里,他们说他们属于某某某公司,这伙人说这个公司的人胆敢到这里来,他们立即打了何和钱,吓得骑摩托车逃跑了,那帮人说他们把我们带回了学校,我们被那帮人骑摩托车拖走了。
后来,我知道他们对我们撒谎,摩托车上有两个人拉着我,一个姓张的人骑着摩托车,当我到达学校门口时,我以为那个男人会让我失望,但他没有停下来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我说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让我等着瞧,他不停地把我拉到树林,当时我很害怕,我身上有一把刀,我有杀人的念头,但我不敢,有两个人在我后面骑摩托车。 在树林的路边停车后,赵发现我手里有一把刀,就抓住了,他说,我见过很多像你这样的女人,你不敢杀我,他还告诉我不要假装天真,然后他和另一个人强行把我拖到路边的坟墓边上,然后他把我按在草地上,强行脱下我的衣服和裤子,并侵犯我。
他告诉他他的名字叫赵,然后其他两个人轮流对我做同样的事,之后,赵带我去吃了点小吃,然后去了一家酒店开了一个房间,赵把我带到酒店房间睡觉,并再次强行侵犯我,我想反抗,但我无法反抗。 小静也在那里吃夜宵,赵的朋友也把小静带到了这家酒店,我在最里面的房间里,小静在走廊的右边,在酒店里,小静似乎被强奸了,我听到小静说:求你了,求你了。她哭着乞求,目前尚不清楚小婷当晚是否受到侵犯。
大伟(化名)、大果(化名)和赵说,徐参与并实施了犯罪,为徐工作的工厂老板说,一个叫徐的人在那里工作了大约一年,后来,我听说徐不是他的真名,他用了他兄弟的身份证。在本案中,法院认定徐某与他人串通,侵犯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强迫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在本案中,徐某和大强(均单独处理)暂时主动盲从犯罪趋势,其行为既有混杂又有分歧,因此徐某应对其参与的违法行为负责并直接实施。
在与他人轮流侵犯小雪的共同犯罪中,徐与同谋赵、大权扮演着同样的角色,没有区分主从,但徐拒不认罪,应受到严惩,徐辩称,他在犯罪时在一家公司工作,但经公司人员确认、本案共同被告的身份证明以及他在工作和接受行政处罚时隐瞒真实身份后,该论点无法成立。总结:
一审法院裁定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对此案件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呢?欢迎在下方留下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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