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深圳一名58岁女保洁员在华强北茂业天地商场四楼上班期间出现摔倒,事发后经过十余天抢救,最终救治无效死亡。家属怀疑系保洁员所在公司安排高强度加班导致。对此,南都记者从该保洁员所属公司了解到,公司目前与家属协商无果。街道办建议家属启动法律程序,目前家属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司方面表示将积极应诉。
事发位置 58岁女保洁员上班期间摔倒送医,抢救十余天后无效死亡 据家属余先生(化名)称,老人5月27日上午10时55分许在上班期间发生摔倒。当时其正在华强北茂业天地大厦四楼进行卫生清洁作业,身体失衡倒地后,人无法站立,意识逐渐模糊昏迷。事发后,当天11时10分许,商场员工通知老人所属公司的现场主管,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1时38分许,老人被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抢救。家属余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当天到达医院时,就被医生告知“患者脑内有出血,瞳孔呈散大状,已诊断为脑梗死状态,生还希望比较渺茫”。 余先生称,从5月27日至6月13日,老人一直在深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ICU内接受抢救,期间一直处于脑死亡昏迷状态,只能通过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基本生命体征,最终于6月13日早上因多脏器功能衰竭,宣布医治无效死亡。
1 J6 B' G/ H) B5 f- u 另外,家属余先生称,“事发前老人从5月17日开始每天上班16个小时,已连续10天从早上6时半上班直到晚上10时半,直到27日第11天就过劳摔倒出事了”。
家属:事发后公司处置不积极,未与家属进行有效协商沟通 据了解,该保洁员所属公司为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等。天眼查网站显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实际控股人,持股比例100%。2020年1月23日,玉禾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815。 家属余先生称,他认为事发后该公司并未积极应对此事,对于家属的诉求属于不理不睬的态度。在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家属短时间内无法筹集足够现金支付医药费用时,希望先得到医药费上的救助,但未能得到玉禾田公司方面积极回应。但余先生表示,在救治期间玉禾田公司断断续续支付了医药费共计6万元。
2 m2 B9 m. m8 j) s( F 对于家属的赔偿诉求等,余先生称,事后调解期间依旧未能得到玉禾田方面的相关表态。 玉禾田公司:员工摔倒后已成立专项小组处置,暂无法按工伤处理 南都记者从玉禾田公司了解到,该女保洁员摔倒后,现场主管曾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事发后,玉禾田公司称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后续工作,每日到医院探望患者,并配合家属开展患者救治与情绪安抚工作,先后九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推进双方协商进程,并在患者救治期间垫付医疗费60000元。
玉禾田公司称,“家属主张患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应按工伤案件处理,要求给予不少于60万元的赔偿”。对此,玉禾田公司曾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后,保险公司经查验评估认为“员工因自身突发疾病于48小时之外身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暂无法按工伤处理”。
玉禾田公司称,后与家属又多次在有关单位的组织下进行调解,并提出了10万元(含医疗费)的慰问意愿,家属拒绝接受,最终双方因分歧过大而调解无果。至此,玉禾田公司建议家属按法律程序解决双方纠纷事项,并承诺会积极配合完成自身权责事宜。 对于家属提及的“5月17日起,该女保洁员每天连续工作16小时”等相关问题,玉禾田公司项目主管回应称,“在该保洁员开始连班工作前,主管已经征求过其本人意见,并在工作岗位上达成一致共识,计划连班工作从5月17日起,延续到当月月底结束,期间早班时间为6时到14时30分,晚班时间为14时30分到22时,其中11时至12时为午餐休息时间,17时至18时为晚餐休息时间,工作期间完成个人岗位工作即可,无严格作息要求”。
0 m. a6 K" P4 p; O" x% U- l2 z 街道办:已建议死者家属诉诸法律途径 南都记者从华强北街道了解到,按照属地原则,该事件发生后,华强北街道办当时也进行了跟进了解相关情况。因为后续事件是属于用人单位和员工及员工家属之间的矛盾调解,且用人单位的归属并不属于华强北街道辖区,所以当时在华强北街道调解期间,街道部门给出的建议是家属方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最新进展:家属已诉诸法律程序,遗体仍未火化0 e9 w( c ~. w! J3 T: f
上月,该女保洁员家属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保障诉讼期间相关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遗体尚未火化。 , j) x- O# Q+ {' h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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