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溪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违反政府禁火令焚烧枯草引发火灾案件,违法嫌疑人李姓女子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原来,苍溪县五龙镇灯照村村民李某某为图省事方便,在自家坟地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枯草,引燃周边山林,酿成火灾。“我知道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但就是心存侥幸,我非常后悔。”面对民警询问,李某某哭声连连。 所幸山火未酿成大祸。警情发生后,苍溪县公安局五龙派出所民警该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会同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合力将山火扑灭。经民警现场勘验与走访调查,确认该山火是由村民在坟地焚烧枯草所引发,过火面积达1.95亩。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违法行为人李永会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全省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苍溪县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涉林火灾人员伤亡。行动以来全县公安共接处违规野外用火6起,办结6起,办结率100%,违规野外用火同比下降77.8%,其中,拘留3人、警告3人。 苍溪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加强巡防查处,着力统筹日常管控与重点时段管控,通过整合“110”“12119”平台火情数据,延伸情报触角,拓宽线索渠道。“我们制发《全县森林火灾案件侦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同步上案、前移查处关口。”该负责人说,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出动勤务车辆200余台次、警力100余人次,其中参与火场警戒及交通疏导100余人次、配合开展涉林火情现勘6起。实施拘留、罚款、警告及责令支付赔偿相关费用等多梯次处罚模式,宽严相济,注重教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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