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陈强(化名)的前妻、王某的现任妻子。赵芳(化名),是王某(李某现任丈夫)的前妻。结果,女子李某竟假冒前夫,骗了现任丈夫前妻33万余元。近日,闵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判处罚金三万元。2020年5月上旬,李某在浏览现任丈夫王某手机的时候,发现其前妻赵芳的微信,这对离了婚的夫妻还在微信上聊得火热。 李某虽然想添加赵芳微信,跟她问个清楚,但一想起王某之前的嘱咐——尽量避免跟赵芳产生过多联系,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尽管本人不能添加赵芳微信,但李某“移花接木”,以前夫“陈强”的名义加赵芳好友,并借陈强之口告诉赵芳,“你前夫和他的妻子现在生活得挺好的,希望你不要去打扰他们了。” 5月下旬,李某老家的房子急需一笔装修费,没有工作的她很着急。此时,她想到了“陈强”,何不以陈强的名义,找赵芳“借”一笔钱?李某便上了“陈强”的微信找到赵芳说,自己与几位同学合作开了一家公司,可如今公司快倒闭了,急需4万块钱。赵芳听到陈强有难,便一时好心在微信上将4万块转给了他。第一次成功骗取到赵芳的钱财后,李某不甘心就此收手,便继续扮演“陈强”的角色,并多次编造“陈强”因公司周转不灵、家人生病、帮赵芳找高薪工作等理由,让赵芳给自己转账。赵芳也没有多想,陆续向其转账了30万余元。 所有的借款“戏份”都由“陈强”一人演出,李某担心仅靠这些还不够,于是决心亲自“登场”。5月下旬,她主动加了赵芳的微信,还在微信上跟赵芳聊过几次天。 为了配合假陈强的借款计划,李某先用自己的微信号告诉赵芳,陈强公司经营困难,需要钱来周转,再假扮成陈强跟赵芳说出困难情况。在“双重攻略”下,赵芳相信了,并按照其意思把钱打到李某相关的账户上。在转账给陈强30多万后,赵芳越想越不对劲,在多次索要欠款无果后,赵芳选择了去派出所报案。 经查,李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冒用他人身份,化名“陈强”结识被害人赵芳,后编造公司破产、家人生病等各种虚假理由骗取赵芳钱款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 4 Y) F5 R6 C' {+ m0 |8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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