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23:00,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在东岳路某足浴店进行例行检查时,一房间里的人迟迟不开门。1分多钟后,房门打开,里边有两名衣衫不整的年轻男女。
面对民警查房,男子神情慌张,说辞含糊不清。开始男子向民警解释二人是情侣关系,随后又称自己是在按摩。就在警方准备取证时,男子迅速从地上捡起一个使用过的安全套,试图藏起来。 之后,男子竟将捡起的安全套吞入口中,试图阻碍民警取证。
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男子最终将证物从口中取出。经询问,嫌疑人李某和张某如实供述了以450元的价格在该足浴店内实施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事实。
目前,经茅箭分局批准,分别给予李某、张某行政拘留10日和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足浴店的违法行为,警方正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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