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有别这点大家都知道,就因为如此,浴场洗浴都是男女分开的,如果一名男子突然闯进女浴室会是什么结果呢?前两天一名男子到滁州城区的浴场去洗澡,稀里糊涂地闯进了女澡堂,女澡堂中顿时炸开了锅,气愤的受害女浴客赶紧报了警。 男子闯进女浴室,监控记录下全过程 事情发生在晚上7点多,地点位于滁州长乐路与花园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浴场内。从监控中可以看到,一名面色红润的男子进入了这家浴场,在换完鞋之后转身径直走向监控画面上方的浴室入口,不久后这名男子又迅速走了出来,然后走进了监控画面的右侧入口。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名带着孩子裹着浴巾的女性从监控画面上方的入口追了出来,情绪十分激动,随后女子和浴场的负责人发生了争执,女子报警了警。
女子追出来受害女子找浴场负责人理论,负责人却说“看一下有什么?”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名自称被偷窥的女性正在和浴场负责人理论。女子说:“我正好光着身子从浴场出来,那个男的直接把第二道帘子掀开了走了进来。发生这件事后,作为浴场的老板不该积极处理这件事情吗?浴场老板却说没看见,他讲这些我都理解,但是他后来讲的话我不能接受。”那么浴场负责人究竟讲了什么呢?原来浴场负责人对女子说:“看一下有什么?”民警到来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浴场负责人也向女子道了歉,随后民警将进入男浴室的男子喊了出来。
受害女子 警方判断男子没有偷窥的主观故意性,三方到辖区派出所调解 涉事男子姓徐,滁州人,那么当时这名男子为什么会闯入女浴室呢?原来当晚徐某酒后到这家浴场洗澡,当时神志不是太清楚,他发现女浴室出口处有一名男性带着小孩,他误以为那是男浴室入口,于是稀里糊涂的就走了进去。警方初步判断,徐某没有故意偷看。
男子走进女浴室 随后警方将女子、徐某、浴场的负责人移交到辖区派出所,经警方进一步核实,徐某没有故意偷窥女性,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浴场则需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协调处理此事。 结语 这件事浴场有一定的责任,在管理上存在失职,徐某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性,但他要是不喝酒,在脑子清醒的情况下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吗?眼看着春节就要到了,亲朋好友难免会坐在一起饮几杯,在这儿提醒大家,喝酒误事伤身体,喝酒一定要适量。 浴室外老有响动,摄像头拍下色狼,竟然是她的亲戚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四川新闻频道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 今年11月以来,家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某小区的小丽,时不时的会听见自家卧室窗户外传来响动,而且声音总是出现在她洗澡的时候,但每次出去看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为了解开心里的疑团,她在门上装了个摄像头,没过多久,摄像头拍下的画面让她非常气愤。
11月16号早上八点半,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黄舣派出所接到市民小丽报警,称其洗澡时遭人偷窥。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报警人家中,却正好碰到前来赔礼道歉的张某,民警随即开展调查。 小丽告诉民警,最近几天她在洗澡时,浴室窗户总是莫名其妙的出现响动,但每次开门出去都没发现异常,为了一探究竟,小丽在家门上装了个监控,而就在报警的前一晚11点左右,监控拍下了令她非常气愤的一幕。
视频显示,小丽家的浴室窗户就在楼道一侧,事发当晚她正在里面洗澡,楼道里来了个穿夹克年轻男子,男子垫着脚趴在窗户往里打望,可由于窗户上贴了窗花,男子左右挪动身体始终看不见里面,于是干脆抓住防盗窗爬了上去,挂在窗户上往里看。
而这名想尽办法往里打望的男子就是赶来道歉的张某。据民警了解,张某与受害人小丽是亲戚关系,前一天晚上,张某喝醉酒后来到这栋居民楼内,听到浴室里传来了水声,断定有人在洗澡,于是攀上防盗窗进行偷窥,直至受害人洗完澡后才离开。据张某交代,他当时已经醉到不知道自己偷窥的是“谁”。当晚小丽听见响动后把视频画面调出来,才发现“元凶”竟然是自己的亲戚张某。
小丽报警后,张某得知事情“败露”,才到其家中赔礼道歉。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t/ n, D3 s7 _5 f!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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