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神通广大的地产开发商,虽然相貌平平却善于“用人”,众多官员皆称为她的“官场哥哥”…… 一起开发商以金钱铺路,引发抚顺政坛动荡的腐败案件真相大白。 2009年8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再审终审,认定地产商犯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接受齐少嫣巨额贿赂的孙嘉明在受审。(资料片) 抚顺市顺城区法院查明,2000年,齐少嫣以承担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有限公司257万元债务方式收购了该公司,当年下半年,她向时任抚顺市建设房地产交易及预算外资金管理执法监督办公室主任的孙嘉明提出,将执法监督办在公司转制前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的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在孙嘉明的帮助下,齐少嫣销售该房产获利260多万元。为此,齐少嫣向孙嘉明行贿190余万元。法院还查明,齐少嫣因所涉案件受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国振的关照,而先后送给黄国振2.5万元现金及运动手表1块。 2006年10月,顺城区法院以犯行贿罪,一审从轻判处齐少嫣有期徒刑1年。后来,办案机关重新进行调查,随后此案在沈阳和平区法院进入了再审程序。 2008年11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齐少嫣虚报注册资本806万元,骗取了公司登记;为补缴应向国家缴纳的欠缴费395万元,先后多次向孙嘉明行贿200余万元;为了少缴税款,向抚顺市交通局副局长李某行贿100万元;在抚顺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江某主政市国土规划部门期间向其行贿30万元;并挪用抚顺石化高新技术开发中心公款425万元、挪用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公款30万元。 再审的一审宣判后,齐少嫣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抚顺的政坛和房地产界,提起齐少嫣可谓尽人皆知,作为一名地产界的女老板,她虽没有美丽的容貌,却凭着自己独特的交友方式,得到许多地方官员的大力扶持,继而成为一匹地产黑马。 齐少嫣出生于1962年,父母都是普通工人。高中毕业后,齐少嫣在抚顺钢厂成了一名工人,随后,她和厂里的一名工人结了婚,又有了爱情的结晶。 很有经济头脑的齐少嫣,发现在国有企业并不能施展自己的才能,1993年,她开始下海经商。很快,齐少嫣在抚顺市开起了一家颇有名气的温州村大酒店。在经常来酒店里应酬的人里,她认识了一些能为她日后发财铺路的“好哥哥”。 1997年6月,齐少嫣和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建立了关系。很快,齐少嫣与该院财务处会计康路结识了。为了企业周转资金,齐少嫣通过康路又认识了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委派到抚顺石化高新技术开发中心的出纳员张忠文。 齐少嫣结识他们的目的就是挪用公款为企业盘活资金。在康路和张忠文的努力下,抚顺石化高新技术开发中心先后有425万元公款,被挪进了齐少嫣的抚顺市兴顺物贸有限公司的企业里。齐少嫣自然也不能让张忠文白忙活,张忠文得到了齐少嫣1000美元的“劳务费”。 1997年7月21日,齐少嫣找到了时任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财务处处长的吕怀琴。在吕怀琴的运作下,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下属企业应付给研究院的30万元人民币再次被借给齐少嫣使用。为了感谢吕处长的帮忙,出手大方的齐少嫣给了吕怀琴17000元人民币的“回扣”。 1999年底,齐少嫣将目光瞄向了能获暴利的房地产业。2000年4月,她以承担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公司257万元债务的方式收购了该公司。也就是在这一年,她认识了一个大人物。 齐少嫣认识的这个人不是一般人,他就是抚顺市财政税收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孙嘉明。在抚顺,孙嘉明是一个尽人皆知的“财神爷”。 齐少嫣与抚顺市财政税收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孙嘉明不但相互利用,还成了情人。孙曾先后担任或兼任抚顺市收费局副局长、抚顺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稽查大队大队长、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办公室主任和抚顺市财政税收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 孙嘉明是一个十分胆大的官员。1993年,他从抚顺市财政局下派到黑河顺鑫经贸公司抚顺分公司任副经理期间,与抚顺市望花区住宅开发公司联建开发住宅楼工程,获利303.6万多元。孙嘉明将此款存入中信实业银行市行营业部。两年后,在他调任抚顺市收费局副局长后,利用相关领导调任之机隐瞒了这笔高额利润。 孙嘉明的妻子在银行工作,女儿聪明伶俐。但有女无子仍是孙嘉明的一块心病。有了大把不义之财后,他想物色一个既能为其生子又不干扰家庭的二奶。2002年6月,留意多时的孙嘉明,在抚顺市一家美发店洗头时,对外来打工妹赵丽一见倾心。出手阔绰的孙嘉明以金钱和权势开路,数月后,赵丽为孙嘉明生下了一个儿子。 齐少嫣和孙嘉明也相识在温州村酒店,令齐少嫣心慕的不仅是孙嘉明手中的权力,还有他潇洒的一掷千金的气派。当然结识也是有代价的,1999年11月,齐少嫣购买了价值2.2万元的索尼背投彩电一台,送到孙嘉明父母位于前甸的住房里。此后,齐少嫣为了套牢孙嘉明,先后以各种理由为孙嘉明送上了价值不菲的英镑、欧元和价值5600元的纪念币。孙嘉明女儿升学、出国考察、过节、父亲的葬礼、家人患病这一切都成了齐少嫣和孙嘉明“联络感情”的借口。 为了使孙嘉明能帮自己更大的忙,1999年10月,齐少嫣又忍痛割爱将其在大连市中山区春和街价值100多万元的住房,借孙嘉明求其买房的机会,以50万元的低价出售给孙嘉明,更名至刚刚升学的孙嘉明女儿的名下。 后据有关部门查实,仅房屋的现值差价就达70余万元。为了取悦孙嘉明,齐少嫣几乎倾囊而赠。在齐少嫣的眼里,只要孙嘉明的妻妾高兴,孙嘉明自然会多照顾自己。为此,齐少嫣决定向孙嘉明的妻妾们展开“攻势”以博得孙嘉明的欢心。 2002年11月,齐少嫣将其在抚顺市新抚区一套价值近37万元的房产送给孙嘉明。随后,该房被更名至赵丽的父亲名下。有了齐少嫣的强大攻势,孙嘉明对齐少嫣自然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 在齐少嫣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里,除了孙嘉明这个“财神爷”外,还有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也成了她事业发展的得力助手。这个人就是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国振。 2001年,齐少嫣看中了长椿街一个500亩的地块,这块地位于刚刚迁址到城郊的市政府附近,是块炙手可热的黄金地块。在黄国振和多名人物的运作下,这块让许多房地产商眼红的宝地居然被齐少嫣以赊账的方式拿到了手。 不久,齐少嫣与抚顺市交通局签下了一份由抚顺市交通局和齐少嫣联建抚顺交通局大厦的协议。为了少缴纳税款,在抚顺市交通局副局长李洪秀的运作下,她与抚顺市交通局签订的承建协议被改为代建协议,从而逃税百万元。 为了报答李洪秀,齐少嫣请李洪秀吃饭。席间,齐少嫣表示要送点钱给李洪秀在国外留学的儿子。谨小慎微的李洪秀习惯地伸出一个手指头摇了摇表示拒绝,齐少嫣却将这个手式当成了李洪秀索贿的价码。 不久,李因病住院,齐少嫣给他送去了装有50万元现金的苹果箱子。面对一箱子的钱,李洪秀当时吓得说不出话来,又摇起他那根手指。齐少嫣第二天又装了50万元送到了医院。李洪秀见齐少嫣又送来一箱子钱,一句话没说就晕了过去。醒来后,尽管李洪秀收下了钱,但他从此患上了恐惧症和忧郁症。 2004年,李洪秀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不打自招地把收了齐少嫣100万元的事和盘端出。如此大的行贿款,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自然得找齐少嫣核实相关情况。但齐少嫣一口咬定李洪秀索贿。与此同时,黄国振以他中级法院副院长的影响,多方斡旋,让齐少嫣逃过此劫。 齐少嫣在抚顺如鱼得水的日子里,曾经有两件事让她头疼。一是向李洪秀行贿,着实让她害怕了一阵子;二是她玩空手道套来的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公司。 就在齐少嫣收购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公司不久,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原抚顺市地产开发公司欠缴费395万元,于是,申请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公司望花综合楼3、4、5层及10套住宅查封冻结作为抵费。 2004年9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强制执行,齐少嫣找到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国振,黄国振就给她出主意,让她找孙嘉明出个手续,他也好有个借口。 随后,齐少嫣找到担任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办公室主任的孙嘉明,请求对被冻结的房产暂缓执行。孙嘉明让工作人员给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已收缴地产开发公司395万元欠费的报告。依据这份报告,黄国振名正言顺地将原地产开发公司欠费执行案结了案。齐少嫣于是将望花综合楼3、4、5层用于抵顶欠账,将10套住宅占有并销售,获利260多万元。当然,齐少嫣没忘了孙嘉明的好处。 齐少嫣认为,在房地产界要想生存,除了要与一些显赫的高官频繁交往,还要和国土规划部门理顺关系。面对时任国土规划局的女局长姜润黎,齐少嫣依样采用老办法——金钱铺路。 2001年伊始,齐少嫣由于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为了逃避土地局的处罚,齐少嫣通过关系找到了时任抚顺市国土规划局局长的姜润黎。为了感谢其在办理土地手续方面给予的关照,齐少嫣先后三次给她送去了“辛苦费”30万元。 2005年的抚顺政坛强震不断: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与原市委副秘书长秦连因涉嫌受贿,双双跌入法网,相继被检察机关收审。在高官落马的时候,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案件已经将矛头指向了齐少嫣。 2005年11月2日,齐少嫣因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28日,齐少嫣涉嫌行贿一案在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齐少嫣避重就轻,只承认给黄国振和孙嘉明行贿19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齐少嫣身为公司主管人员,为本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贿赂总额达19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其在被立案前主动交代了行贿行为,可从轻处罚。 2006年10月14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齐少嫣有期徒刑一年。面对从轻的处罚,齐少嫣表示不上诉。期待着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走出牢房。 然而事与愿违,11月1日,齐少嫣的释放被叫停了。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齐少嫣行贿案提起再审。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齐少嫣从抚顺市被移送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办理。 抚顺政坛发生地震的时候,与这个呼风唤雨的富家女曾经并肩作战的官员们相继落马。随着李洪秀的落马,抚顺市纪委开始了调查走访工作。2004年11月26日,在有关领导的关注下,抚顺市成立了11·26专案组。 2005年3月,正在法院合议庭上讨论案件的黄国振被抚顺市纪委带走。同年8月,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定管辖,黄国振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2005年8月8日,抚顺市财政税收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孙嘉明因涉嫌受贿被抚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6年11月24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孙嘉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3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原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黄国振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黄国振落马后不久,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兴安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此前被齐少嫣的100万元吓晕了的抚顺市交通局副局长李洪秀被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此外,抚顺市合作银行行长郭铁英、开发银行行长朱一兵等与此相关的相应领导干部也受到应有的查处。 2008年11月4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齐少嫣犯有行贿罪、挪用公款罪以及虚报注册资本罪提起公诉。2008年12月24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齐少嫣有期徒刑8年;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虚报注册资本罪因超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齐少嫣的刑事责任。宣判后,齐少嫣不服提起上诉。 2009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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