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流行,在脸上动刀,是如今很多爱美人士的选择。市民王女士斥资百万,在一家机构定制了全身医美套餐。但手术后效果不佳,王女士认为机构虚假宣传,还存在欺诈行为,愤而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机构退还大部分费用并赔偿十万余元,王女士和机构都不服,提起了上诉,日前,市一中院对这起天价美容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王女士在2018年接受了包括去除眼袋在内的多个医美项目,术后发现有明显疤痕,整体效果与广告宣称的不同。同时,机构介绍的干细胞美容项目,只是普通的自体脂肪填充。王女士因此以存在欺诈为由,起诉机构,要求退还美容费用10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定机构退还王女士服务费76万元,赔偿损失11万元。当事双方均不服,提起了上诉。 王女士代理律师:“脸上在眼睛下边的疤痕还是非常明显,而且她的眼袋还是有一块非常明显的隆起, 脸上也有高低不平,非常不自然。” 医美机构代理律师则表示,对于疤痕问题,机构已经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且王女士本人对此亦应具有一定的主观认识 。
日前,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在眼部手术前,机构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任明艳法官表示,医美机构已经在手术知情同意告知书上已经明确,包括疤痕难以消除这些风险,应当由她自身来承担这样一个手术的风险。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医美机构应退还没有实施的项目金额37万余元,存在欺诈的干细胞项目退还18万元,并赔偿18万元,合计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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