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和朋友一起聚聚餐,喝喝酒,唠唠家常本是一件平常的事情。但在广东东莞,李先生却因一场饭局而给自己惹了大祸。据澎湃新闻10月19日讯,2018年5月,东莞的李先生送喝醉的朋友回家,之后朋友却意外自杀身亡,而李先生因没有尽到安全护送的义务被判担责。 好心好意送朋友回家却要担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李先生又为什么要负责?朋友的死亡又是否与李先生有关?
朋友喝醉 自己好心送回反被告 据李先生表示,当天李某岑(死者)组织了一场饭局,而他作为李某岑的客户兼朋友也被邀请。当天还有另外三个人也去了,自己因为要开车所以并没有打算喝酒。席间,李某岑一直在喝酒,李先生上前劝却遭到了阻拦"你不让我喝等下就不买单了"。 据悉,除了李先生,剩下的人拿了5瓶500ml白酒,"我当时怕他们喝多就藏了几瓶,他们应该只喝了两瓶多"李先生说道。饭局结束后,李某岑有些喝醉了。出于对朋友的担心,李先生表示自己可以送他回家。上车后,他问了李某岑是否还住在原来的位置,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李某岑还强调"随便把我放在环保城附近就行了"。李先生听后按照李某岑的要求把他车停在了目的地附近让其下车。因住地离这有一个多小时的距离,李先生打过招呼后就走了。 谁知第二天却得到了朋友李某岑自杀的消息,紧接着李某岑的家属就找上门要求李先生负责并赔偿,李先生却表示自己很委屈。死者生前曾举止异常 当事人:我们还有交谈,他意识是清醒的 据李先生回忆,当晚送李某岑回家时曾发现其举止异常。"他发了条信息给他的客户,要求他们把货款尽快给他,不给就怎么怎么样",李某岑的妻子也表示,当天晚上接到郭丈夫的电话,但是对方只是说自己喝醉了并没有告知具体位置。李先生称,当晚他曾两次询问李某岑地址,最终是按照他的要求送到对应地点的,"当时那个地方离李某岑(死者)的工厂是很近的,大概只有50米左右"他还表示自己曾和李某岑在车上交谈,对方的意识是清醒的。
至于后来李某岑为什么会选择自杀,李先生是没有想到的。李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枉,送朋友回家已经是尽到做朋友的义务了,谁都没想到最后会发生这样的事。 死者妻子:你要是联系了我们就不会发生悲剧 李某岑的妻子表示,李先生没有尽到护送义务,当时如果他及时和家属取得联系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我只是知道他们在一起喝酒,那我肯定认为你们是在一起的,他(死者)给打电话又没有告诉我在哪?你没有护送到家,就是有责任"。 事隔两年法院终判:李先生没有尽到安全护送义务,赔偿7万余元! 如今,据事发时间已过去了两年多。今年8月,东莞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认为李先生没有尽到安全护送的义务,维持酌情定其承担5%责任的原判决,即7万元。
判决一出,引发了众多网友热议,很多人也开始为李先生鸣不平,明明是好心送朋友回家怎么反到成了自己的错呢?从一般人的角度判断,这样做已经"仁至义尽"。这样的判决似乎乍一看是有些不近人情,但其实冷静分析还是能看出缘由。李某岑在夜间较为偏僻的地方下车,李先生作为护送朋友在短时间内没有打电话确认其安全,因而李先生不能保证李某岑下车后处于安全状态。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李先生承担5%的责任,也正是因为考虑到李先生虽有责任,但相当轻微。酒后事故频发,每个人都应当提高警惕 近年来,因酒后发生的悲剧不在少数,去年,杭州一女孩和朋友喝酒后跳桥身亡,其母索赔百万并称其没有照顾好女儿。女孩的离世确实让人感到惋惜,但其实仔细想想,如果当时大家都有所警惕,朋友能给与安慰照顾,母亲能及时和女儿打电话沟通了解情况,或许悲剧就能避免。 不断上升的酒后事故率也在告诫着我们每一个人,要时刻警惕,面对可能的危险决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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