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u8 d3 B8 U: U# m7 G" ^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指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1种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行政处罚100元(5日之内未驾驶人未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罚的,违法证据在审查后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行处罚,行政处罚100元,记3分)。 $ |+ I! C$ _; P4 m5 S; v. L' S / k. U5 f/ A, f9 k. q* D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5 n; z2 O2 f1 a* E9 U0 p( u# z. u 编后:如果执法的都不守法哪还有良好的执法 环境,为什么现在“执法难”?就是因为该死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