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眉山市喜喜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夫妻俩(林双福、陈志彬),我们流传土地20 年种植的优质水果果树苗木被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于2020 年8月5日上午9时许安排两台装载机进行强行推毁,初步估价损失约200万元,带着这种装备强制拆迁果园。我们夫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惊恐万状,日不能食,夜不能寝,寝食不安。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早在2020 年7月8日 就已经清点确认了我们种植的优质果树苗木数量,并且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10时30分许在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镇长办公室当着镇长的面向我进行送达《眉山市东坡区土地统一征用中心关于评估结果的告知》、《领款通知》并制作询问笔录。评估价格结果为:259938元。我们回复不服后,又要求我们重新选评估机构对征收拆迁的地面附作物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按照要求及时从东坡区土地统一征用中心评估机构库中选定了评估机构。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于2020 年7月31日回答说东坡区国土分局评估机构库中第7--11号均不具有评估资质,你选定的第7号机构不具有评估资质,要重新从第1--6号中选定评估机构。故我们于2020年8月3日正式确定就从东坡区国土分局评估机构库中选第1、2、3、5、6(评估机构库中第4号久源评估公司已经评估过故不选)中选定任何一家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4日下午17时39分许通过微信发送给我的《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结算领款通知书》,价格为213930。 眉山市东坡区土地统一中心于2020年7月16日通知:你户位于东坡区万胜镇万光村2组的地面附属物(苗木)所占用的集体土地,经川府土(2020)284号文件批准征收……。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1日通知:你承包流转的土地经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20)534号文件批准征收……。 请求查明到底我们流转的土地是经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20 )多少号文件批准征收?
被征地拆迁人:眉山市喜喜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林双福、陈志彬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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