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O9 O! q6 S. A H N
就此问题,本网也咨询了重庆德功言律师事务所田云华律师,他认为:如果该企业已构成事实上的开采村民的承包地和集体的林权地,企业与村民、集体无论签没签租用协议,都应遵循"谁使用,谁付租金"的原则,才不有失公平。他同时建议村民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可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该企业。 # W2 G6 a* F/ T# I
本网也希望永川区红炉镇、村各级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来,多做换位思考。按照中央要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的利益永远放在首位,督促重庆永川区畅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尽快支付村民应得的土地租金。但愿高悬办公楼上的标语,不要成为一句忽悠人的空话。 6 U$ f: F' N' H: z# P- y 本网也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作跟踪披露。1 y W4 w* Y1 C+ e; h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