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鄢瑜)8月15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开展“逢五”和周末夜间统一行动时,查处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而女司机却称自己只是喝了点醪糟(米酒),根本没有喝酒。 当晚21时51分许,大队长王林带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站设卡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在依法对车号牌为川L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从车窗飘出,民警认为该车女司机存在酒后驾驶嫌疑。下车后,女司机称自己晚上喝了点醪糟(米酒),根本没有喝酒。 经民警的耐心开导教育,对女司机进行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5mg/100ml,属饮酒驾驶。在铁的证据面前,女司机坦诚自己确实是喝了三杯啤酒,但为了逃避处罚,自己“灵机一动”就说是吃了醪糟,以为能够蒙混过关。她说当晚和丈夫与几个朋友在犍为吃晚饭时,丈夫喝的红酒,自己喝了三杯啤酒。晚饭后,她与丈夫到乐山朋友处办事,自认为平时能够喝一瓶啤酒,这次仅喝了三杯啤酒,应该酒劲早过了,驾车出行应该没事,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驾车,没想到刚出站就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女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女司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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