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网讯(何霞供稿 许鹰编辑)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决定》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施行,此次修改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修改。自此,沐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这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动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开辟认罪认罚案件绿色通道,创造了快侦、快诉、快判的办案新模式,办案平均期限缩短至7天,实现个案最短用时2小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在落实认罪认罚制度中,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与沐川县人民法院、沐川县公安局、沐川县司法局、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联合会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并为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和集中法律帮助,保障值班律师及时为认罪认罚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公安、法院共同建立认罪认罚案件“优先”制度,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时,案件管理部门对案卷优先扫描、装卷、分案,提起公诉时,法院优先进行审理,为贯彻落实好认罪认罚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自2018年10月实施认罪认罚制度以来,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起诉案件114件185人,审结案件97件13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7件97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程序起诉64件94人,不起诉3件3人,起诉案件适用率79.01%,犯罪嫌疑人适用率78.99%。截至目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实现了“四无”目标,即无无罪判决案件、无撤回起诉案件、无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案件、无涉检上访案件。 “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帮助犯罪嫌疑人从思想深处认罪悔罪,促进和解赔偿,有效减少社会对抗性,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志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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