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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商混站挂靠仁寿县鑫统领 违法生产销售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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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7 11:42: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近段时间,眉山市网民向我们爆料:眉山市及邻近区县在查出散乱污无资质商混站可谓零容忍,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场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当地的环境整治、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以及商品混凝土市场经济持续的维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唯有仁寿县黑龙滩长岛违建商混站成了整治取缔的漏网之鱼!
        在黑龙滩长岛违建商混站现场,我们发现该商混站设施简陋、污水横流,粉尘飞扬,装商混的罐车进进出出,生意火爆。为此,我们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进行了反映,相关人员也作了明确的答复:这是一家无资质的商混站,早在201958日就向黑龙滩管委会发出了告知书,要求予以取缔。对于为什么没有取缔,相关人士大倒苦水,他们科室没有执法权,执法权在执法局手上,执法局为什么迟迟不取缔?他也不清楚。
     在网民和媒体的一再监督下,201972314:30,相关部门到黑龙滩违建商混站现场办公。参会人员有:1、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岚委员;建设股:余春林、刘雨坤、李杰、余群;执法大队:颜奇、夏立勇;2、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杨勇、谢东;3、长岛项目高标公司负责任刘波等;4、违建商混负责人袁工等。现场,住建局相关人员提及到:该违建商混站在五月份两次被责令停产而没有停产、该违建商混站挂靠鑫统领的商混资质、违建商混站的商混是高标公司用于黑龙滩长岛项目建设。
对于长岛违建商混站挂靠鑫统领一事,我们向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咨询,该负责人明确表示:无商混资质挂靠的说法,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是属地化管理,应由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查处。
   早在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市州县自查自纠清理整治本辖区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无资质商混站,并将名单上报省住建厅相关处室,截止10月份,必须对散乱污无资质商混站予以取缔、关停,拆除设备、清理场地,对预期清理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然而,仁寿县黑龙滩违建商混站却在此次清理整治中成了漏网之鱼。有几大原因成谜?希望有关部门给网民一个解释:
1、长岛违建商混站长达这么久的违法生产以及今年5月份两次发出停产通知而并未停产是为什么?现在现场办公再次叫其停产而不对其停水停电、拆除设备、清理场地,违建商混站能做到不再生产吗?
        2、违建商混站生产的商混用于高标公司修建长岛项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且商混质量是否合格,长岛项目是否安全?有关部门是否对长岛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体检”?
3、鑫统领集团将商混资质出租给散乱污无资质商混站使用,收取管理费,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是否对鑫统领的商混资质予以取消,并进行罚款?
4、鑫统领集团将自己的商混资质到底出租给了多少家散乱污商混企业使用,有关部门是否有必要进行一下核查?
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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