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女孩小美(化名) 在列车硬座上睡觉时 感到胸部和大腿上有什么东西蹭来蹭去 原来是坐在身边的六旬老汉 对她伸出了“咸猪手” 这一幕 恰好被其他旅客用手机偷偷拍下☟8月29日,天刚蒙蒙亮,即将到阜阳的K5572次列车上的女乘客小美(化名),突然用玻璃杯砸伤乘客宋华(化名),并拨打110向警方求助,称就在几分钟前,这位老汉对她做出了“不要脸”的猥亵事。 接警后,阜阳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及时赶至现场,将涉事的双方带至值班室问询。经查,涉事的宋华系利辛县人,四五十年代生。当日,宋华坐火车回家,而素不相识的蒙城籍女孩小美也乘坐这趟列车,恰好两人座位相邻。由于长途劳顿 座位靠窗户的小美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但是在迷迷糊糊中 她感到胸部和大腿上有什么东西蹭来蹭去 于是醒了过来 也没有多想 接着,邻座的宋华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找她说闲话,她因为不熟悉就没接话。 后来,宋华起身去打开水,小美对面的一位带孩子的乘客悄悄告诉她,这个找她搭讪的老人可能是”老不正经“,趁她熟睡时偷偷摸她的身体。为了保留证据,这位乘客当时还用自己的手机偷偷录了当时的情况。小美在看过小视频后 顿时火冒三丈 这时 正好宋华打开水回来 她便抓起玻璃杯子砸向老汉…… 接受民警审讯时,宋华感到事情败露,无法掩饰,对犯下的事供认不讳。但是他辩称自己一时糊涂才做下了蠢事,愿意接受警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只请求民警不要联系他家人,怕自己在家人面前颜面扫地,不受待见。 目前,宋华因年龄高而被警方予以治安拘留不予处罚(治安处罚的一种)。 真是为老不尊 还知道干了“丑事”怕被家人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姑娘们谨记! 一旦遭遇“咸猪手” 一不能慌张,二不能隐忍 一定要勇敢斥责,用手机录像取证 然后立马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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