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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紧跟习总书记扫黑除恶的步伐,积极举报身边黑恶势力,可是遭到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层层打压和阻挠,致使黑恶势力团伙至今逍遥法外。是谁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背习总书记扫黑除恶的旨意!敬请有关部门关注此案!
+ T p% k, q! N 营口站前黑恶势力戴XX、杨XX霸占我的钱和车至今已长达近8年之久,我们总计投了近80万元至今没给过我们一分钱,我们撤股还跟我们要钱。2015年11月杨戴二人将我们合伙的车辆卖了两台,钱被他二人私自拿走,2017年3月他二人又将我们合伙的车辆私自转出两台,把两台车的营运手续换在了他二人自己买的车上,后又将转出的两台车私自卖掉。杨XX在2015年7月将自家车加入车队干活,一年侵吞集体利润9万余元,并且2015年7月戴XX把其小姨子弄到车队当会计,不给我们提供真实账目,作虚假账目欺骗我们。我去讨要说法戴XX还要打我,让我爱哪告哪告去。杨戴二人还以给有关执法人员请客吃饭送礼为名侵吞集体利润30余万元,以抽取利息为名侵吞集体利润70余万元,挪用资金不知去向70余万元,车跑完活不上账的不计其数,谎报的费用不计其数,出车不真实报账的不计其数,更可恨的是他二人还伙同其他股东将资金侵吞后将账目以丢失为由进行隐瞒。/ b. C! Z: t: l' l% [- T
综上所诉,于是在2017年11月29日我向营口站前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可经过他们一年之久的“调查”“研究”不予给我立案,说不是经侦案件,被告不存在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不给我立案。原办案人本来已经进入调查此案,后被案件牵连之人郑XX的亲属吴XX利用职务之便抢到自己手里来办,吴XX接办此案后就拖延办案,利用职务之便对我进行打压,充当黑恶势力敛财的爪牙。后被我投诉,案件由大队长直接接管。. S( p5 K) S# D" @8 p v
我在2018年7月将此案举报到了营口扫黑办,在2018年的9月初将此案举报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督导组9月12日将此案下到了营口,可是并没有扫黑办人员与我取得联系,而是站前经侦办案人员向我要去涉及案件律师的电话号码,因当时站前经侦从食药侦借调过来一位教导员办理我的案件,所以给我产生误导,认为他就是扫黑办派下来人,但在后期的追案过程中据市局扫黑办接件人员说站前经侦没有办理涉黑案件的权利,扫黑办是独立的办案部门,我才恍然大悟感觉到被欺骗,于是我开始追究此事,是谁把我举报的涉黑案件泄露给了我举报的保护伞,让他自己来办理此案。我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并且要求站前分局回避为我办案,至今未果。
! n' Z5 B2 _% d/ k我把此案向8890000热线投诉,可站前分局给8890000热线的回复是我的案件不属于经侦案件,既然不属于经侦案件为什么拖我一年之久?既然不属于经侦案件为什么还让其办理我举报的涉黑案件?而有关领导找我谈话还说我的案件是经侦案件才让其办理的。这其中毛不矛盾我想大家看到这里已经一目了然了,是谁在从中作梗阻碍党中央习总书记扫黑除恶的步伐?我们坚决拥护习总书记,扫除社会上的一切黑恶势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恳请纪检监察部门进入调查此案,让此案早日暴露于阳光之下!还被害人一片碧海蓝天!0 P. ^- `$ k( B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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