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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城管执法局工作走过场,存在形式主义。3月11日,我们向西充城管执法局反映九龙潭还房小区有人违规架设玻璃天桥,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并未有效制止违法违建行为,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任由违规天桥架设完工。
" J4 v& l8 ^& ~- v, a- F城管局领导官僚主义,敷衍群众。3月11日,我们向城管局某领导反映违建事实,该领导说安排查实处理。当得知有小孩在违建天桥上嬉戏打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3月30日,我们再次向该领导反映,他却推说,要问一下架的天桥是不是“合规”。请问该领导:该处还房已经交房几年,如果现在架设的天桥“合规”,为什么当初没有与相隔10米左右的另一座天桥一同架起?如果“合规”, 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时为什么没有解释是合规架设?难道你说的“合规”是默许先建成,后面再想办法让其“合规”?
+ S% O4 N4 e( G+ q/ ] 西充城管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不作为还是有其他利益关系?当今法治社会,法理何在?正义何在?期盼城管局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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