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女子孙某,有个要好的闺蜜张某。可是她哪里知道,这个闺蜜突然有一天会伸出贼手,偷走了她一只刚买来不久的金手镯。这只金手镯是孙某攒了好几个月的钱才买来的。案发当晚,孙某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回老家,她就特意把手镯拿出来放进行李中,而这恰巧被借住在她家的张某看到了。张某后来交代,她跟孙某以前有过节,她看到手镯以后就想把手镯偷了。然后她趁孙某不注意的时候,就把手镯偷偷的放在自己身边。第二天,已经回到老家的孙某才发现手镯不见了,她立马想到张某,于是赶紧打电话过去询问,结果张某说是不知道。无奈之下孙某报了警。得知孙某报案以后张某害怕了,她把手镯用垃圾袋装起来放到门口。据张某讲,这个垃圾袋被收垃圾的人收走了,手镯后来也没找到。张某自以为这样就能若无其事,可最终她还是没能躲过警方的侦查而落网了。根据孙某提供的购买的发票,物价部门做了鉴定,手镯价值四千五百多元。案发后张某进行了退赔,将四千五百多元退给了孙某。 前不久,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如皋法院判决拘役两个月,罚金五千元。
& t8 C9 @" U. {& E0 p8 E; o$ \1 i( M5 Z/ C5 F: R4 s, ~
' q7 L$ P: D,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