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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_8 Z$ N6 [/ e4 T Q6 R& ]5 z我们所在地为巴中市恩阳区第四小学幼儿园,我们有一部分人犹豫工作的原因中午不能带孩子们回家吃饭睡觉,所以让我们的孩子们在学校午休,从今年的九月份上学开始学校突然决定要午休的孩子们从以前的三百块钱生活费要求增加了五十块钱,我们问了原因他们的回答是这五十块钱是空调使用费,我们就去问了学校里面的一些领导,他们的回答是:我们现在的幼儿园里面所有的设施都是我们自己出钱买的,教育局里没有播任何的教育资金所有的东西都还没给钱呢,全部都还是欠着的呢,比如说玩具这些教室里面的东西都是免费的,但是这个空调我们可是惦了十多万呢?所以这个费用我们就要在育保费里面增加了,而且我们当时也是经过你们所以家长同意了的呀!我们又问了:一个寝室里面住着有二十多个小朋友一个月下来差不多一千多吧!你们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收回成本了,请问收回成本以后费用能不能减免一点呢,可他的回答是不可能只要是你一直在学校午休就要一直交,除了不冷不热的天气以外不交,因为这是有人为我们垫付的,还有就是电费和维修费,我想问问教育局的领导们,一个公立的学校而且还被选为实验幼儿园,连最起码的费用难道都是要在孩子们的身上索取吗?如果只是电费我们肯定是没有意见的,可是他们所添加的设备都要我们来承担而且还是永无止尽的索取,请问这些要求合不合理,希望我反应的问题能够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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