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困境儿童中的事实孤儿完成学业,在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镇于近日积极调查辖区内的事实孤儿以便下一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一、积极宣传政策 我镇通过广播、LED显示屏、横幅等方式积极宣传事实孤儿政策,希望大家主动上报。 二、明确资助条件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具体包括: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弃养、服刑(距服刑期满两年及以上,下同)、残疾(一、二级残疾,下同)或重疾(无劳动能力,下同),且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均有失踪、弃养、服刑、残疾或重疾一种情况且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目前尚未接受如政府孤儿保障金、困境儿童补助、社会长期稳定资助等;每个家庭至多资助2名事实孤儿。 三、做好资料采集 各村(居)安排专门人员逐户进行调查,建立好台账,采集好信息,以便下一步救助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供稿人 刘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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