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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及社会各界具有正义感的同仁们:大家好!本人蒋斌,身份证号码:512924197409135431,系中核中泓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诺特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南充“金乐府” (该项目曾用名“亚洲森林”,现名为“逸合•中央公园”。项目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府荆南路一段)项目负责人。现实名状告该项目现建设单位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鼎合)负责人“皮大文”不顾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在我公司项目留守现场用汽油故意纵火焚烧农民工工棚和毁灭工程结算资料(有相关视频及照片为证),望相关部门严惩。事件经过:我公司于2014年8月与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杰烽)签订了南充亚洲森林项目施总承包合同并向杰烽缴纳了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2015年3月进入施现场至2016年2月我公司累计完成产值近7000万元。但在过程中由于杰烽出现资金链断裂,影响了我公司的原施工进度计划,且2016春节期间杰烽不能足额解决我方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导致我公司在2016年春节后不能全面开工。经顺庆区建设局多次协调资金无果的情况下于2016年8月彻底停工。在南充市政府的协调下,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独成立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以鼎和的名义着手收购杰烽公司“金乐府项目”。但在两家公司的实际谈判交易中却一直未通知或邀请我司参与。为此,在我司作为该项目的最大债权人的强烈要求下,收购方鼎和承诺:收购完成后,该项目仍然由我司来进行承建,以承建的利润来弥补前期给我司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给出的承建条件也比较合理,但前提是我司也不得再追究前期的损失。然而在我司配合鼎合完成收购后,我司根据鼎和的承诺,多次与鼎合公司负责人皮大文磋商项目复工事宜。但此时,皮大文却违背当初协议,涉坎提出了多项根本无法接受的苛刻条件及要求(尤其是我公司已缴纳了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还要求我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银行保函,并要求我司的母公司中核汇能(天津)有限公司对中核中泓履行总包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详见附件一《关于中央公园项目总包合作风控措施及条款》)。复工事宜也因此而搁浅,鉴于此,鼎合单方面要求我公司无条件退场并对我司所完成的工程产值进行审计,而前期承诺由我司继续承建利润弥补的重大损失却闪烁其词。在我公司还未认同由哪家公司来进行审计和如何审计的情况下,鼎合单方面违规操作:由杜海刚挂靠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已完工程产值进行审计。可是在对桩基工程完成产值的审计过程中,审计方只选取了3根桩采用钻芯取样来获取桩的有效长度,同比例对总计600多根桩的长度进行认定。为此,我公司不认可上述不科学审计结果并强烈要求重新审计。后来在鼎合及杰烽的见证下由原审计方重新选取了5根桩进行钻芯取样,三方并一致同意以本次取样结果为准。但在重新取样并由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后,鼎合居然不认可此次取样结果,并以我公司涉嫌造假的子虚乌有的理由拒不出具审计报告。后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我司的强烈要求下多次与鼎合负责人皮大文就退场事宜进行磋商。我司合理要求在支付完应有工程款及停工期间的损失后立即退场,但鼎合坚持要求我司无条件先行退场。政府考虑到维稳压力等社会和谐的大局,就建议我公司先行退场,应有工程尾款和停工损失相关事宜再协商解决。在顺庆区建设局的主持下于2017年11月15日签订了中核中泓、杰烽和鼎合三方“协议书”。然而,此协议书完全违背了我本人的个人意愿和重大利益。在没有办法的前提下,本人被迫同意了三方协议,并按政府部门的要求组织了退场工作,我公司在收到鼎合公司支付的部分借款后,无奈的情况下及时组织了退场并交付给鼎合公司。清退场地后考虑到还有诸多未完善的后续问题需要处理以及我公司该项目债权债务人的相关手续也需要办理,在没影响鼎合施工并在鼎和同意情况下,在鼎和指定地点留下几个集装箱作为我司临时办公室及农民工生活场所。但在我司配合撤离后,鼎合不但不遵守相关会议精神及时确认我司产值,而且还不按要求支付我司应有款项,对停工期间我司的重大损失更是完全否认。在此期间,我司多次向鼎合及政府部门去函也未得到任何回复,时至今日停工期间给我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逾两千多万元,而间接损失更是完全不能估算。2018年3月21日的上午10时许,皮大文竟然组织保安人员、现场施工单位人员及伪装成现场民工的黑恶势力人员近100余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我公司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危和社会和谐稳定,采用挖掘机强行拆除我公司临时办公外围墙并强行吊离我公司临时办公设施,场面之混乱,气焰之嚣张,我公司员工不得不多次报警。然而更可恶的是,当警察人员到达现场后,皮大文在明知现场内有煤气罐(员工生活使用)、高低压箱式配电房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竟然唆使部下提来了3桶汽油,皮大文非常嚣张野蛮亲自动手将汽油到处泼洒,并当着警察人员的面,置现场还有近150余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亲自点火焚烧农民工工棚和临时办公室,当时燃烧现场之恐怖,浓烟滚滚,火苗高达十多米,随着风势旋转方向,工地现场很快连成一片火海(有相关照片和视频为证)。我们当时根本来不及抢救出办公司室内的工程结算资料,导致钢筋及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原件资料的基本被烧毁。这是我和我的同事3年来辛勤的劳动成果,这将影响该项目的竣工备案,这或许将给我公司造成数仟余万元的间接损失无法收回。由此可见,这次事件是由鼎合及皮大文精心策划、亲自指挥、亲自操作的违法行为。整个逸合集团毫无法律意识及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而皮大文作为鼎合公司逸合.中央公园项目的负责人,挑战执法机关的权威,藐视法律的威严,知法犯法草菅人命,罪不可赦。然而事发至今已逾半月, 纵火者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责罚,如今还逍遥法外,并扬言叫嚣,愿意拿出一个亿来收拾我们!试问天理何在?国家法律尊严何在?以上是我公司及本人状告皮大文故意纵火事件的真实过程,望相关部门核实并严惩纵火者皮大文及相关违法人员,还社会及民众一个公道,保障我司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的尊严,以彰显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