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4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偷女友钱财二进宫 判处1年4个月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23 16:1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女子李梅(化名)外出回家后发现,自己和合租朋友的钱财不翼而飞。警方破案后,李梅才知道小偷竟然是自己交往多日的男友王海(化名)。
  男子王海平日里游手好闲,前几年还因诈骗、介绍卖淫等被判过刑。2014年10月底,他出狱后在亲戚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公司并谈了一个女友。
  王海每月薪水不算高,但其花钱却大手大脚。去年11月底,手头拮据的他,来到女友租住的出租屋内,然后佯装有事先行离开并提前躲藏到楼下,待女友离开后,他用钥匙打开出租屋的门,将女友以及和女友同住的其他两名受害人的金耳环、金项链、琥珀项链等多条首饰拿走并变卖。经鉴定,王海盗窃的多条首饰价值2.1万余元。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海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海具有坦白情节,所盗物品已部分起获并发还被害人,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海犯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被害人2万余元经济损失。(记者杨凤临)

9 G( k/ W0 Y" A1 P  D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5-10 12:44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