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立案告知书 ) o) }; U1 c, e$ ~ 据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2月16日,刘某德、赵某平故意杀人一案该局已立案。28日就此事进展询问了办案单位,该局刑事侦查大队。对方表示,案件的进展需由家属亲自到现场才能了解。8 Q' Q: [8 T*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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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嫌疑人赵某平与刘某德为何会对任某霞痛下杀手,王女士则表示,疑与此前双方的经济纠纷有关。“我姨以前给赵某平他们借了750万,多年来一直没有能够索回,光打官司就打了七八年。后来法院决定把赵某平名下的房产全部给执行。所以他就急了。” ) ^5 t9 F( P* W" i. n4 r1 z ) L1 `. l7 V7 q 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红星新闻记者发现,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曾发布一份关于任某霞与赵某平、刘某良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的民事判决书。书中,任某霞作为原告,被告则有赵某平、刘某良(与赵某平曾为夫妻)、山西某暖气片有限公司、刘某德(山西某暖气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平(刘某德之妻)。双方当事人均承认,在2018年7月21日,原告任某霞与被告赵某平、山西某暖气片有限公司、刘某德、李某平共同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本金为750万元,借款利息自2018年7月2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被告山西某暖气片有限公司用其所有的厂房、生产产品、机械设备等全部资产为该笔借款作担保,被告刘某德及其妻子李某平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 n7 K/ [# F a- B+ `) r& f* x/ |5 B0 H3 `( m
该起案件最终由法院判决赵某平、山西某暖气片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任某霞借款本金750万元及此款自2018年7月21日起至判决书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刘某良对赵某平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h3 x& \4 D6 }2 ]0 k: r
4 u. V$ K& F: x w k 另外,记者查询到,在2019年与2021年,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还曾先后公布2份相关的执行裁定书。书中均表明,关于任某霞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判决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能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任某霞)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该院先后查封了被执行人赵某平所有的位于×××房产,以及刘某德位于×××房产。 7 ?/ _9 L2 S/ ~# w . m6 |. L2 y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