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7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离婚不离家,住在前夫家专职带娃,坦言离婚后生活更加和谐了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5万

稿子

1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6399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6 15:49: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而在时代的发展下,越来越多的夫妻在出现感情问题之后,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如何解决问题,而是谁都不肯让步的选择离婚,以至于近年来离婚率可谓是直线上升。
# S; r! G+ E4 S6 F9 q% A! T5 q) s3 D; ?
只是婚好离,生活却无法做到毫无关联,尤其是那些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因为孩子的存在,就算是离婚也无法做到真正的分开。 安徽,一位女子在离婚后,坦言为了孩子选择了离婚不离家的方式,而这样的生活模式,竟然让女子发现可以让生活和谐很多,着实是有些出人意料。# L8 a+ M+ v" m5 B
$ O2 ^& `3 h$ s7 S" f% k
女子和丈夫刚结婚的时候感情很好,只是在之后的生活中,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总是会爆发许多争吵,结婚之后的婚姻生活可谓是极不和谐,久而久之,两个人都无法做到忍让的态度,直接就让这段婚姻画上了句号。
) L6 |4 \* r5 y0 b& L
, [) t- b1 j8 p# R" y/ Y只是离婚手续好办,生活却不好分开,因为有孩子的缘故,女子和丈夫再三商讨之后达成了共识,选择以“离婚不离家”的方式来终止这段感情,另外,为了不让孩子的成长受到影响,女子就住在前夫家专门照顾孩子,而前夫则是在外打拼支付孩子和女子的生活费用,平日里女子和前夫谁也不管谁的私生活,以一种极其默契的方式继续相处。
) @9 W  U7 M% N- S1 u, [  b9 m- a% u, o
正常来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夫妻突然变了身份,任谁都无法做到坦然相对的,但女子自从和前夫离婚之后却发现,俩人之间的矛盾和争吵瞬间就少了许多,甚至还远比之前和谐了不少。 对于这样的一幕,不少网友却纷纷对女子的做法嗤之以鼻,表示既然离婚了,就不应该在让前夫养着,身为父母都应该给孩子抚养费,从而尽到一个作为父母的责任。
, O% A4 e6 ^. W( a( ~( u3 M4 I
- e; S% p8 C; \甚至还有一些网友更是直言,表示这不过就是没有找到下家罢了,若是遇到一个更好的,恐怕就算是前夫挽留,女子都不会再继续住下去。
. H, L+ }' e7 ]8 n" f( ~
  q: o1 Y/ M. f其实不怪别人冷嘲热讽,女子的做法也的确是有些欠妥,但这种所谓的欠妥,却也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 R* b# M3 C/ m, c- g
. [" t( b) _  L! t# j- l- [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尽管父母离婚了,可自己享受的依旧是原来的生活,父母对自己的爱也从未减少,单凭这一点,女子和前夫的做法就是极为正确的。
! a* ]1 D$ H# Z' {1 Q! P, U' k, k/ q. z
但让很多网友认为不妥的是,既然已经离婚了,女子就不应该再让前夫给自己生活费了,毕竟前夫是孩子的父亲,自己则是孩子的母亲,都应该掏钱抚养孩子,从这一点来看,女子的做法就并不合适。 只是话虽然这么说,但事实却并不是如此,前夫出去挣钱就看不了孩子,女子也同样如此,若是女子和前夫都选择工作,那么孩子就注定会失去更多的陪伴,这样的局面,压根就是一道无解的问题。
& B7 U0 [- _: A' x! n5 D+ k1 Z& R8 @* _! b1 o
反过来说,这种离婚不离家的方式,既可以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还可以让男子没有后顾之忧,更会少了许多约束和管制,哪怕此举不合乎常理,但对于这个小家庭的所有人来说,却是一个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4 @5 q* B6 Q) t  M' H1 B% ^5 ]
+ z) m1 m" Z; l9 B: n7 _, j不知道大家对此,都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4 k% u+ B! J! l# c
: D- T- z! D( q  y) z( q+ G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4-28 19:32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