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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财死害活人——浙江建德市人梁伟芳贪财致死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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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8 16: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梁贪占别人钱财自取灭亡~真是害活人!9 `* S& H+ k% Q1 B: U#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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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6-8 00: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普法多少年了……普通人一看便知:陈某是故意收回自已的合法债权与已收到的那60万元中应得的部分款项,而绝非“故意”伤害非法侵占其合法钱财的梁某* [* i1 E' W! W, d* f'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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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1 10: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火星人 发表于 2018-6-9 09:02 ( S! P; m. s/ V+ e' d
司法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法律尺度,在运用过程中尽量做到公平公正,本人认为陈彦松与梁伟芳一案应属“过失 ...

, U+ q/ E; o0 T/ S# B说得有合情合理合法
' k" [0 M) e: p; w8 a3 ^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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