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8月3日讯(记者 余开洋 摄影报道)原本只是一个靠打临工勉强维持生计的“穷小子”,却在一次偶然中发现自己竟是一家注册资本达到2900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从“穷小子”瞬间到“千万富翁”,当事人贺继桃并未感到一丝高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注册资本达到2900万的公司,更像是一座大山压在贺继桃和他的家人心中。 意外:“穷小子”瞬间变“千万富翁” 贺继桃,今年31岁,家住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目前,在成都靠打临工勉强维持生计。今年6月,贺继桃的父亲贺德清偶然发现儿子贺继桃竟是成都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且这家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了2900万元。 “儿子有这么大一个公司,怎么都不告诉我们呢?”随后,贺德清赶紧给儿子贺继桃打去电话,质问他有这么大一个公司为什么要瞒着家人,还一直说“没钱、没钱”。父亲的来电让贺继桃感到十分意外,“我连买房都困难,哪来的钱开这么大个公司,肯定是搞错了。” 离奇:补办身份证从未离身 如何办理变更公司 贺继桃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经过后来努力回忆,他想起自己的身份证曾在2015年丢失过一次,因为不觉得是件大事,所以没及时挂失,也没有到公安机关报警备案。后来,贺继桃补办的身份证再没离身。 “难道是2015年身份证丢失后,信息被冒用了?”当天下午,贺继桃的父亲贺德清以儿子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开办公司为由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几天后,贺继桃和父亲分别来到了当地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将自己的情况再次说明。在当地工商部门那里他们终于查阅到了这家公司的一些信息,并得知这家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青羊区。7月18日,贺继桃和父亲赶到成都。最终,他们查阅到这家公司的详细信息。据贺继桃介绍,这家公司全名叫“成都智安邦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5年11月6日公司股东马某某、吴某某将股权转让给贺继桃,因此贺继桃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资料中第八条注明他出资额高达2900万元。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贺继桃提供的一份《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看到,在“基本信息”中名称显示为“成都智安邦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在“变更”信息一栏显示,“法定代表人”由马某某变更为“贺继桃”,股东由马某某、吴某某变更为“贺继桃”,“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变更为2900万元,“经营范围”由智能化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变更为①智能化安装工程设计施工②市政道路施工工程,“经理”由马某某变更为“贺继桃”,“监事”由吴某某变更为舒某某,在“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栏附有“贺继桃”的签名。同时,在“财务负责人信息”和“联络员信息”都为“贺继桃”。 在贺继桃提供的一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显示,申请人“成都智安邦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为“于某某”,委托办理成都智安邦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变更,并附有于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让贺继桃赶到离奇的是,所办理的公司登记变更业务使用的身份证并不是之前丢失的身份证,而是后来新办理的身份证。“我丢失的身份证和补办的身份证照片不一样。”贺继桃说,新身份证办理后,他吸取了第一次丢身份证的教训,始终把身份证带在身边,从未离开自己。这让贺继桃很难想明白,对方是如何拿到他身份信息的。
进展:到底是“谁” 公司登记变更或为“代办中介公司”办理 贺继桃表示《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的马某某、吴某某、舒某某他均不认识,他也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人办理过此类业务和在这类申请书上签过字。后来他曾拨通了《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于某某留下的联系方式。贺继桃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据于某某介绍,2015年她曾在一家代办公司工作,按照领导要求替成都智安邦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了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可如今她也已经离开了这家公司近两年时间。后来,于某某留了一个手机号给贺继桃,称这个号码就是她当时的领导张某。 在贺继桃提供的一段和张某的通话录音中,张某表示她曾联系了两家中介公司,办理成都智安邦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业务,并称是在征得贺继桃本人同意,且支付了一定报酬后,签字确认办理的。后来张某又提供给贺继桃一个安徽区号的联系电话,称这位廖某就是她当时联系的。 “安徽那个手机号只打通过一次,对方态度非常蛮横。”贺继桃说,对方声称对贺继桃的事情并不知情。此后,贺继桃再没拨通过对方的手机。 8月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拨通张某的手机电话。电话中,张某否认认识贺继桃,也没有办理过贺继桃的相关业务,并表示自己没有直接联系过贺继桃本人,是别的中介帮忙办理的。自己和于某某是同事关系,曾在一家代办中介公司共事。随后,张某以正在忙事情,挂断了电话。 随后,四川新闻网记者又拨通了廖某的安徽号手机。廖某表示,自己也不认识贺继桃,她和张某都是做代办的同行,平时相互之间互有业务往来。“应该是贺继桃自己收了钱,拿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别人办理的变更。如果贺继桃现在不愿意了,可以自己拿着身份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廖某说。 对于电话中张某和廖某的说法,贺继桃并不认可。他表示,自己从来就没有收过任何人的钱,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办理过此类业务。 工商部门:当事人可走司法程序 贺继桃表示,7月18日他们曾找到过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并将本人陈述、申请等相关资料递交给了工商局。 贺继桃说,工商局表示他们要先查这个公司的实际注册地址存不存在,如果不存在他们可以对公司相关活动采取冻结,让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动浮出水面。或者,同时将委托代理人于某某、原公司股东马某某、吴某某以及工商局推上被告,通过法院判决解决问题。 今日下午,四川新闻网电话联系了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我们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对注册登记相关要求,工商部门行使的是形式要件的审查,如果委托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符合登记手续按照相关要求都可以办理。”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不能排除当事人曾委托办理过此类业务,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委托过相关人员办理过此类业务,作为当事人,如果是新办公司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是变更可以向委托代理人、原公司股东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工商部门针对这类问题也成立了相关执法队专门处理这类问题,当事人可将相关材料和诉求递交给执法部门解决。 当事人贺继桃:我只想变回我自己 从“穷小子”变成“千万富翁”,贺继桃心里并没有感到一丝开心。他表示,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公司是否存在债务纠纷,如果有他又该怎么办?他想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份证好好的就在身边怎么就办理了这些业务。 “我们想去鉴定字迹,可是鉴定费要2400元钱。”贺继桃称,他们曾想通过鉴定签字笔迹证明自己没在成都智安邦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过任何文件,然而2400元鉴定费又成了他们的一道门槛。 如今周围一些朋友知道这件事情后,也开玩笑的开始叫他“贺总”。但他却说,他只想变回原来的自己。 律师说法: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冒用身份信息的公司和直接侵权人,但承办具体业务的工商部门也难辞其咎。”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冯骏认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肯定是违法的,如果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定为被他人冒用,那么本案中的侵权人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工商部门在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业务时,应承担查证、核实相关信息的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业务办理,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代办的,同时,还需提供股东会决议等。”冯骏说,既然已经发现了问题,涉事工商部门就应该自查自纠,主动找到侵权公司和当时代办业务的人来解决问题,如果不能解决也可以主动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 如果当事人为了私利,自己主动或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将身份信息贩卖给委托代理人或者其它中介公司和个人,那么他行为也明显是违法的,特别是其明知真像还“构陷”工商部门,则涉嫌侵犯了工商部门的荣誉权,工商部门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该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曾出现过当事人的签字笔迹,建议可通过做司法笔迹鉴定,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知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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