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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到县政务中心办理医保缴费,跑到一楼窗口被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到八楼开具缴费通知,电梯口人满为患,蹬、蹬、蹬一路小跑上楼也不知到哪个办公室办理,不过还好就近走进一间办公室开口一问正好是办理该事项的工作人员,要不了两分钟拿到一张凭条快步下楼到设在大厅的银行窗口缴完费,心说运气真好:楼上楼下办事的人都不多很快就把事办完了,拿到银行的缴款凭证,几步到大厅服务台席,结果工作人员告知,还需要到八楼进行缴款登记和开具缴款发票......3 s2 u- B, C/ Q2 N! @; u
这个心啊,在听到又要上八楼的那瞬间真的彻底郁闷了,好像以前缴费直接在一楼大厅窗口两个台席就能完成,现在缴个费要反复楼上楼下,这是要推广全民健身吗?这还是在为咱老百姓提供人性化、方便、快捷的服务吗?这样做设置服务窗口的目的和意义又何在?同时在办理缴费发票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以前办的医保证作废了,以后仅凭缴费登记作为依据,自己一定要把发票收捡好,以后有需要可以随时查询,我小心的请教查询网址,工作人员说:“要查询只能到医保局内网查询......”,这是信息公开,方便服务老百姓吗?
' _ E& K2 T/ k# t8 o* { 在此我还想问一句,以现在的操作模式,如果因为电脑录入登记缴费情况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录入的缴费信息有误或缺失,导致缴费信息系统识别认证错误或无效,而老百姓自己又没有及时查询,加之时间长了以后发票也没了,那么我们又如何证明我们是一直在按要求缴费?之前也是在医保局就已经碰到过一件事:我的一位同事的医保缴费证明上,虽然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在医保证缴费记录栏进行了缴费情况登记,但是其中有一栏因为在登记后没有盖上工作人员的私章(登记字迹连续好几栏都相同),要求同事提供相关缴费证明,而且很长一段时间都因为中间那一栏缺少一个工作人员的私章而被判定没有持续缴纳医保费用而耽误了很多事情,这让我想起“请证明你是你自己”。1 A7 S) ^# j9 ^" m& N: ~' g$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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