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南充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明文规定:禁止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g. |5 {* C! C) M; U
3 F" P% p: N8 ] \然而在顺庆区白土坝惠民路,长期有这样的一些唯利是图的店家占道经营,将宽敞的人行道据为己有演变成露天火锅、夜啤酒广场,严重败坏商德、破坏市容市貌。但更匪夷所思的是,从来不见城市形象维护者——城管大爷们的出现。这些店家肆无忌惮,经常深夜经营到凌晨两三点才打烊收工,临街老百姓陪着守夜无法安眠,几乎每个夜晚都枕着酒令声、尖叫声、酒杯碰撞声入眠,苦不堪言。一些不堪其扰的居民打电话报110,告知这是城管的管辖范畴。转而央求城建服务热线,却几个星期过去了,依然外僧打灯笼——照旧。 6 Z' n0 ?* A1 D L. m* @1 I e p - K4 ]0 j/ I/ P% m- W' z0 l% ]3 p执法很难么?走在大街上,不难看到一堆城管围着小摊小贩们强硬执法,这些底层弱势群体流动摆摊整几个养家糊口辛苦钱,虽然于法规应当取缔,但至少广大老百姓给予同情,至少别人靠劳动挣钱,不偷不抢。反观这些开店开馆的个体工商户,吃相难看,贪婪成性,不满足现有经营门面,将本来红火的生意扩大公共场所,给周边环境造成极大侵害。我们的城管公仆对这些相对强势的群体不管不问,还变相纵容,这是打着“人民的名义”不作为,还是仗着“人民的名义”慵懒散浮拖?要说执法难,老百姓提供的执法线索不予受理,老百姓提供的监督不及时跟进,拿着纳税人的钱哭难给谁看呢?给党委政府么?还是给南充几百万老百姓?7 S% ?3 b: z5 ~6 l( R
总之,顺庆区城管,希望你们早日来执法,早日来还给老百姓一个健康、整洁、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真正将市政府“打造幸福家园”的承诺落到实处。 0 L. [: h* s2 h9 |!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