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红锋乡白雪村于2016年12月26日由村民代表党员,各社社长,召开“两推一选”村支部书记换届会议,参会人数30人。产生结果:于显洲15票(现任村支书)谯正德:27票,谯平德26票,谯国强15票。 根据村党支部书记推荐人选,应获参会人员过半以上选票后,再推荐为村支部书记候选人。于显洲推荐入选只有15票,未过半数以上,理所当然不应该是推荐村党支书候选人。 乡党委书记冠德安,本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警、自励。杜绝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当冠德安知于显洲推选村支书只有15票,气急败坏,对乡纪委副书记李建平(驻白雪村,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未按自己意愿办好事,没有完成。给李交待的政治任务,大发雷霆给予斥骂“你去白雪村,做啥子的,为什么于显洲才15票,是怎样给参会人做工作的,看你怎样给我交待”。 12月27日(推选会的第二天)党委书记冠德安,乡纪委书记副李建平,亲自到白雪村,召开党员大会。冠在会中大讲党员组织原则,要求与党委思想保持一致,按照党委意图搞好村支书换届工作,强硬地提示,必须选举于显洲任村支部书记…… 2017年元月4日,由乡纪委副书记李建平,乡安全办公室蒲大军,刘召红、刘子兴一行四人来村选举支部书记,会前李建平分别给党员做工作。“应理解我,要与乡党委保持一致,一定要投于显洲的票,让我完成任务、会记住你的支持,今后会感谢”。在投票前又“强调”,“尊重党员的选举权,选出放心,能带领村民奔小康的好书记”。参选时,到会党员,15人,并设密室。在政府工作人员刘召红、刘子兴监管选举人,迫使选举人违心,按指定人选填票。致于显洲“理所当然”的违反“选举法”获13票,顺理成章,继位白雪村支部书记。 于显洲现年53岁,户籍未在白雪村,其户籍、居住、责任田地,在我乡桥河村。曾任该村支部书记,因为其父于中元骗取国家补贴,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红峰乡党委作出停止处理。其内弟于毅现任红峰乡人大主席。有通天本事,能理顺多方关系,致于显洲停职后能到红峰乡任计生专干及会计。不属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部门下派第一书记之列。2015年11月由党委突击指定来我村任支部书记(任职期间的劣迹,后披露)。 违规选举于显州当选村支书后,村民给投诉,现未得到根本处理。 遵纪守法,不碰底线。底线是雷区,不可触碰。 乡党委书记冠德安,不同程度地掌握我乡领导权,拥有影响力和决定权。主政一方的领导,未认真贯彻中央换届纪律要求。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直接,指派相关工作人员拉票,助选,干预,对白雪村支部书记违规选举,有利益链之嫌,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在联系我乡及其他村,组出现的非法占地修建小产权房,截留修建公路下拨款,异地搬迁,公路集资,山林承包,评定低保,精准扶贫等出现的应处理久拖不解的问题(待投诉)不难看出乡党委书记冠德安应作为、不作为、终会扩散消极影响力。因为遵纪守法是对所有公民的要求,冠德安不能例外。 按照中央换届纪律的要求: 对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活动,违反规定程序选举的村支部书记于德安当选无效,支部书记应在我村党员中产生,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此举报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红峰乡白雪村
, m+ @& S- `; X* w1 T8 Y
2 S( Z4 S9 W! d3 u) f
' e) T% _, @! `/ b
2 _7 x) |5 h# m0 w
9 Q/ J6 @% X' X8 ^0 ?, I5 x1 f2016年3月21日
3 @! Z# _- Y(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