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 K6 n+ [) C& K' ^
9 Y$ y3 S) H E9 B" {2 z2 T* v; C G! L0 [9 h& E5 c& R
贴在哪 法院公告栏、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互联网站、微信、微博等,不收费用 奖多少 悬赏金按照实际提供财产标的额比例进行确定,原则不少于300元 谁出钱 依申请进行的悬赏金由申请人支付,依职权进行的悬赏金由法院专项资金支付 在诸多影响执行工作的障碍中,查找财产线索成了难中之难。为破解执行难困局,有效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双流(微博)法院率先推出“悬赏执行”工作机制,颁布《关于对民事执行案件实行悬赏执行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众悬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推动执行工作。 据介绍,悬赏既可依申请人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悬赏金按照实际提供财产标的额比例进行确定,原则不少于300元,依申请进行的悬赏金由申请人支付,依职权进行的悬赏金由法院专项资金支付。 第一案 半月内找到老赖财产 他获奖5100元 近日,冯先生从双流法院领取了5100元的悬赏金。因为他的爆料和提供线索,最终使得债权人吴某某的一笔17万元的执行款得到了履行。据双流法院介绍,这是双流法院颁布施行“悬赏执行”以来,得到有效执行的第一起案件,从悬赏到最终执行,不超过半个月,效果非常明显。 债权人吴某某与债务人向某某于2014年9月达成了借贷纠纷的调解协议。但在调解协议生效后,向某某并没有按照协议内容主动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于是吴某某向双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执行干警也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向某某财产。 2016年11月15日,双流法院依据吴某某的申请,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一份《悬赏公告》,征集知情人提供向某某的财产及线索。《悬赏公告》发出不久,知情人冯先生就向双流法院执行局提供了向某某在都江堰(微博)某某公司有现金收入的线索。获此财产线索后,执行局干警立即展开行动,果断从该单位处提取了17万元的款项,兑付了吴某某的部分债权。 因冯先生提供的财产线索取得了实际执行效果,日前,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按申请悬赏时的承诺,向举报财产线索的冯某某,支付了执行到位金额3%的悬赏金5100元。 哪些情况可悬赏? 有钱不还,隐匿财产 《实施办法》规定,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等线索,并据此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后,向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等线索的举报人支付一定悬赏金的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具体条件包括: 1、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案件; 2、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的案件; 3、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案件; 4、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嫌疑且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的案件,以及可以采取悬赏执行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况法院出钱? 被欠者无能力或重大案件 据介绍,悬赏包括申请人申请执行,以及法院依职权进行两种“模式”。 申请执行人要求采取悬赏执行措施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寻找被执行人的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负担,悬赏金额或悬赏期限等由申请执行人在申请书中予以确定,原则上不低于300元。对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视情况确定,但最少不低于300元/人且不高于5万元/人的标准奖励举报人。除了依申请悬赏,法院还可依职权进行悬赏。依职权悬赏的情形包括:申请执行人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行案件和重大执行信访案件。依职权悬赏的,悬赏金由法院专项资金负担。 哪些情况不能领赏? 线索用非法手段获取 《实施办法》明确:悬赏执行公告可在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也可在法院互联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上刊登,不收取悬赏公告费用。如果申请执行人选择在报刊、广播电视、商业网站或户外广告平台有偿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的,应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七日预交公告费。举报财产领取悬赏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举报人所提供的财产线索是真实的; 2、举报的财产具有可执行性; 3、举报的财产不属于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或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4、申请人已提供的财产及线索、被执行人已申报的财产,举报人所举报财产线索不是以非法手段获取; 5、举报的财产已经依法处分变现或抵偿。 举报被执行人下落领取悬赏金的,则必须符合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查证属实,以及已实际查找到被执行人等条件。 张林立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L- O- {' Q0 F' u) T, U1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