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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四川省武胜县烈面镇顺天寨村1组60号% o7 E: ~9 l- C$ \
当事人:陈和林 15700537301) U1 }8 s. f2 f
男,汉族,现年43岁,身份证号码:5136231973041713113 t' k/ N' X l) |& |5 V
我的父母于1985年逝世,那是我刚好12岁,正读初三,1987年迫于生计离开家乡去了重庆,一去就是接近20年,
. k" E. H. }7 c8 \( Q2007年回家,家中房屋早已经垮塌,家中田土,已经由村干部私自划拨给其他人耕种,2015年我找到我们村的大队干部,问及我的土地情况,当时大队书记答复到,你的土地已经划给其他人了,你要耕种的话就要等到三十年以后再说。6 ^8 P5 n$ B# d" g* F" ^1 q
请问领导,村干部是否有权利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家四个人的土地私自划给其他人耕种。村干部是否应该先行征求土地原实际持有人的同意,村干部是否应该在土地确权的时候更正错误。村干部答复的是三十年之后土地就可以重新变成你自己的(现在本人已经43岁了,在等三十年,说不定早就入土为安了),请问村干部是否有权利决定土地由谁耕种。
+ d {- n; h5 g7 K1 f5 L+ l# j0 X回家之后因为没有了土地,房屋也早已经坍塌多年,本人无钱维护,更没有钱修建房屋,也没有任何收入,请领导在调查我土地情况的同时,能否考虑低保救助,而不是如大队书记所说,必须等到60岁以后才能够申报农村低保,或者必须是癌症病人才能够申报低保。
! i, j& b3 |$ h J3 z4 P0 T+ ^以上错误到底该由那个部门进行更正,政府是不是应该介入调查,还我等平民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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