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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总给胖儿子买油炸食品 丈夫一怒将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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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6 16:3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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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有11天,两人就将来到第八个结婚纪念日,不过他们没有携手走过。
  6岁的儿子特别胖,正在减肥,不过妈妈又给儿子买来了油炸食品,这件事最终成了夫妻俩矛盾大爆发的导火索。
  夫妻二人酒后发生厮打,丈夫持菜刀将妻子砍击致死。
  一夜间,儿子失去了母亲,父亲将面临刑事处罚。村里几十位村民联名签字按手印为他请求轻判。
  丈母娘接到“动刀”电话
  2015年9月12日晚10时许,丈母娘接到了女婿刘某打来的电话,“打仗了,动刀了。”
  因为着急,有点发蒙的丈母娘没听清刘某接着又说了什么,挂断电话后,丈母娘给刘某同村的村医打电话求他去看看现场。 再给刘某打电话,那边说,“快来吧,求求你了。”
  接着,女儿晓红也给妈妈打来电话,“妈,千万别来,他都杀疯猴子了。”
  等晓红妈赶到新民市张家屯镇某村时,有人拦着不让进院。而看到刘某的时候,他已经在警车上了。而36岁的女儿已经被确认死亡。
  丈母娘说,晓红与刘某两人结婚后感情一直挺好,很少吵架,而且都很能干;虽然晓红平时脾气挺大,生气后一会儿就好。
  他嘱咐哥哥抚养儿子
  刘某的哥哥赶到现场时,刘某不让哥哥进院,“已经晚了,晓红肯定是死了。”还交代哥哥把儿子抚养好。
  现场哥哥问他为啥杀害妻子,刘某说,“晓红这个人,就是给她自己姑姑、姨花完钱,回头还后悔,还墨迹。”说自己为这事儿已经出去躲几天了,回来之后,晓红还没完没了的墨迹,所以两人又打起来了。 哥哥表示,刘某和晓红平常没太大矛盾,但总吵架,也动手打架。不过挨打的多是刘某。
  刘某今年39岁,初中文化,农民,曾因抢劫罪于1995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3年1月刑满释放。
  刘某说,因为家庭琐事,他和晓红经常吵架,他是头婚,晓红是二婚。我家条件不好,她家拿的钱能多点,平时她就有点瞧不起我。
  爱人又给儿子买油炸食品
  刘某表示,“当天下午接儿子放学后做饭,下午4点多晓红回来,又给孩子买了不少油炸食品,因为儿子特别胖,这些天还让他减肥。”
  吃饭时,刘某说了爱人几句,“晓红就急眼了,开始骂我,我没吱声。”当晚,刘某喝了一斤多白酒,晓红喝了两瓶老雪花啤酒。饭后,刘某哄儿子睡觉后自己在东屋睡着了。
  不知道几点,自称感觉有人打他的刘某醒来发现是晓红在打他,两人便厮打在一起。打了多长时间,刘某记不住了,拿的什么东西打也记不住了。杀死妻子后,他给丈母娘和哥哥打电话。在现场,哥哥劝他报案,因为手机不好使,哥哥拨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赶来将刘某抓获。
  村里几十名村民联名写来了情况说明:我村村民刘某,居住我村,本人忠厚老实,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表现较好,情况属实。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15年
  律师认为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源于家庭矛盾,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所在村委会及村民证实刘某日常表现良好。 “案发后,这个不幸的家庭已支离破碎,被告人未成年的幼子失去母亲,父亲要接受刑事处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告人儿子的生活将极其艰难。”辩护人请求法庭给被告人改过的机会,让其早日回家,以挽救这个不幸的家庭。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晓红发生矛盾后,持菜刀多次砍击晓红头面部等部位,致晓红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刘某持刀杀妻,致妻死亡,犯罪后果严重,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刘某有自首情节及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所引发,并结合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且被害人晓红之母请求法庭对刘某从轻处罚,其犯罪行为已取得被害人亲属一定的谅解等情节,对刘某依法可从轻处罚。
  近日,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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