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万相 刘波 文竹 )声称自己有关系,以帮他人买到廉租房为由,诈骗钱财,6月18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批准逮捕。 2013年的一天,周某坐出租车时接到朋友打来感谢帮忙购买廉租房的电话,司机听到二人的对话后,留下了周某的电话号码。 没过几天,周某接到这位司机的电话,请求帮其母亲鲁某购买廉租房,此时的周某心生贪念,以疏通关系为由索取鲁某1万元,之后又称需事先缴纳交房费用41760元,鲁某均答应周某的条件,周某感觉这还是条赚钱的路子,继续以同一种方式先后对9人实施诈骗,共计获得68.8万余元。 2016年5月3日,鲁某感觉事情有些蹊跷,便将周某扭送到辖区派出所,周某对自己的诈骗事实也供认不讳。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遂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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