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注射玻尿酸隆鼻,没想到鼻子没隆成,右眼竟然失明。延吉市30多岁的黄女士遭遇的这场噩梦,让她终生悔恨万分。6月17日,延吉市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给黄女士做整形的邵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在宾馆里进行隆鼻注射 黄某一直对自己的长相不太满意,她认为自己的鼻子太塌,严重影响美观。 这两年微整形流行,黄某从各种广告中了解到玻尿酸是明星都信赖的“美容神器”,就想尝试玻尿酸隆鼻。 通过身边朋友,她认识了出生于1986年的邵某,邵某无职业,自称学过美容、微整形,能从国外买到原装的高级玻尿酸针,经常给别人打美容针,从未失手,效果显著。 2015年8月19日晚,黄某和朋友一起到延吉市某宾馆见到了邵某。当晚8点,就在宾馆房间里,邵某拿出自称从国外购买的玻尿酸,当场给黄某的鼻子部位进行注射。但几分钟后,黄某就感觉右眼视力模糊,不一会儿竟然看不见了!她吓得大叫,邵某立即停止注射,和朋友一起带着她到延边医院救治。 经诊断,黄某眼动脉梗塞、脑动脉梗塞,导致右眼失明,很难恢复。 随后邵某又领着黄某先后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均无任何效果,黄某右眼彻底失明。 积极赔偿 法院判处缓刑 事故发生后,黄某后悔万分,哭得肝肠寸断。本来想让自己变得更美,结果却成了残疾,这个结果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而自称“美容专家”的邵某也吓坏了,因为年仅30岁的她没有任何资质,以前只是在美容院干过几天,学过一周的短期培训。培训老师说,打玻尿酸针不会有任何风险,学员之间还会互相打针,效果都挺好,所以她想以此赚钱,哪想到一针下去的后果这么严重。 黄某失明后,邵某心感惭愧,主动承担了看病的全部费用5万元。黄某还要求邵某赔偿50万元,邵某一时拿不出这些钱,双方相持不下,邵某于2015年12月到警方投案自首。 经过鉴定,黄某右眼失明被评为重伤二级、八级伤残,其右眼失明和玻尿酸注射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经过延吉市检察院和延吉市法院调解,邵某和黄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邵某主动赔偿黄某48万元,取得了黄某的原谅。法院因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邵某缓刑。 什么叫玻尿酸? 玻尿酸又称糖醛酸、透明质酸,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皮肤之中,填充在人体细胞和胶原纤维之间的空隙里。玻尿酸具有很强的吸水性,可以吸收相当于自身500倍的水分,是一种天然的保湿剂,因此广泛应用在保养品和化妆品中。但因生产过程复杂,价格昂贵,所以市场上假货很多。 为什么隆鼻会影响眼睛? 从事皮肤美容的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皮肤科副主任金承龙表示,人的面部血管非常丰富,血管纵横交错,且与眼部血管相通。这一起事故应该是在向鼻子注射玻尿酸的过程中,扎到了鼻动脉,玻尿酸通过鼻动脉进入了眼动脉的分支,引起了眼动脉栓塞,导致眼部血液供应不上,持续十几分钟就会失明。 一旦发生眼动脉栓塞,是非常难以疏通的,因为眼动脉血管特别细。如果这个微整形手术是在正规大医院进行的,一旦发生栓塞,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可能还有挽救的希望,但如果不是在大医院,耽误的时间足以让眼睛永久失明。 在网上查询,玻尿酸隆鼻导致失明的例子至少有几十例,都是玻尿酸进入眼动脉导致栓塞所致。 谁有资格做微整形?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整形科主任董海介绍,微整形是医疗美容,属于手术范畴,必须到正规的医院,在干净完整的消毒环境下进行,一般是在手术室或者正规的操作室。 我国明确要求,进行微整形的操作者首先必须有医师资格证。这个证是医学专业毕业一年后才可以考,而且通过率不高,一般要考两三年。其次,这名医生还必须是主治医师,有主治医师资格证书,也就是副教授职称,这个证书是在领到医师资格证5到7年后才能考的。所以一般来讲,至少要学医12年以上,才有资格进行微整形手术。 另外更重要的是,非正规途径的药品质量不能保障。目前国家食药监局认证的玻尿酸大约有5种,而在国内流行的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而国内往往有一些短期的快速培训班,学员间互相注射后,就以为掌握了技巧,从事微整形,这都是违法的。另外董海还提醒,目前最流行微整形的韩国具有从业资格的微整形医生只有2000多人,可从事这项工作的至少有上万人,所以想去韩国整形的爱美人士也要注意。 危险三角区 从鼻根到两侧嘴角这一部位,被称为“危险三角区”。因为这个部位血管丰富,构成深、浅两个静脉网,互相吻合,但没有静脉瓣膜,血液既可以向心回流,也可离心反流。 而最严重的是这个地方有不少血管通向大脑。黄某的脑动脉也发生了梗塞,就应该是这个原因。而这个区域一旦损伤或感染,可以把细菌及其毒素传到大脑,发生脑膜炎或脑脓肿。所以在该区域内的疖肿,那怕是个小疖子,也千万不要用手去挤压,那样会引起感染扩散。(来源:新文化报) . b* `' B% y9 `7 q6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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