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了交通事故,在常州打工的淮安男子李达(化名)认为交警陈某处置有偏袒。于是,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他发了4000多条微博,咒骂陈某。常州武进警方抽调政工、督察、法制、网安、交警等部门对李达微博反映的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和查证,确认李达的行为是在网上恶意中伤陈警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涉嫌侮辱他人,5月18日,李达被行政拘留10天。 他发微博咒骂交警 今年5月初,武进警方在网络上发现一个微博账号每天都在不停地转发咒骂交警的内容。这个账号是2015年6月16日注册的,从今年3月20日起,开始不停地转发自己的微博内容:“常州武进洛阳交警陈某徇私枉法……”“干的畜生勾当……” “我们发现,博主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上旬,一共发了四千多条微博。”武进警方督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施大生表示,虽说这博主语言太狠,但如果反映的问题属实,公安机关也要追究交警陈某的相关责任。但如果微博的内容不实,那可就是在公然诋毁国家公职人员。经过调查,警方了解到,博主李达53岁,淮安人,在武进礼嘉一企业当门卫。因一起交通事故,李达与交警陈某“杠上了”。交警陈某今年53岁,是洛阳交警中队的一名老交警。 当事交警称很无奈 原来,在2014年8月4日晚上8时许,李达的儿子骑电动车下班途中,与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路边的视频监控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交警在事故调查中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 李达对交警认定的“同等责任”不认同。“李达提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然而,经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仍维持原责任认定。”洛阳派出所刑事侦查中队副中队长金平表示,“事故发生后,交警按照常规的事故处理,先让事故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最后只好走法律程序,但法院审理的周期比较长,这让李达觉得,所有症结都是事故民警陈某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问题。” 5月18日,调查组找到李达时,李达仍坚持陈某在处理他儿子的交通事故上偏袒对方。于是,他才申请了微博账号在网上进行渲泄。 针对李达对自己的咒骂,陈警官称很无奈:“要让每个老百姓都能理解咱们的工作很难,没有什么办法。” 涉嫌侮辱他人被拘 记者了解到,调查组将网上发帖的内容以及交通事故处置等一系列证据交由法制科、交警大队、督察大队、网安大队一起调查,认定李达在微博上发送的内容恶意中伤交警陈某。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达涉嫌侮辱他人,行政拘留10天。 “这几天我冷静下来了,我不该侮辱人家,我愿意向警官赔礼道歉!”李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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