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种用错对象的堪比“高利贷”的金融合同,不妨适度归类为无效合同加以处理,对那些使用非法手段催款的行为,学校与公安机构等应予以打击,学生和家属应拿起法律武器护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最近本是一片净土的象牙塔,正被扭曲的校园网贷平台搅得不再安宁。据《新京报》近日报道,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低门槛、快速房贷的诱惑,在校园变相经营起“高利贷”生意,许多被诱惑的学生,及其家属、同学和亲朋好友不堪其扰。 近日,教育部联合银监会亮出“黄牌”警示,要求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其实,盯上学生群体这类“负翁”的还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学生贷,及各类信用卡业务,之前有报道说,一些学生将一些商业银行在学校发放的信用卡,当作普通银行卡看待,无意超支提现和消费等后,忘记及时还款和注销卡号,而积累了堪称“天量”的滞纳金,个人信用还因此出现污点。 曾几何时,学生贷是金融机构的一个烫手山芋,利润薄而成本高,即便相关部门采取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对学生贷都颇感索然无味,导致那时的助学贷由直接在学校放贷,而转向在学生生源地放贷,并要求联名学生家长做可追溯和增信担保等。 如今这些没有独立收入来源的“负翁”,却被各类机构放贷授信,一当然是因为目前国内的个人征信体系正在日趋完善,个人的违约成本已相当高了,二是因为学生由于相关知识缺乏,属于相对弱势的人群,维权意识也比较差,催收贷款的成本较低。比如,一些网贷公司甚至列出催款“十部曲”,给所有贷款学生群发QQ通知逾期,单独发短信,单独打电话,联系贷款学生室友,学生父母,再联系警告学生本人,发送律师函,去学校找学生,在学校公共场合贴学生欠款大字报,群发短信给学生所有亲朋好友等。 这种“黑道”、“白道”搭配使用的架设,确实没有几个学生能招架得住,但这种催款不仅多数属于违规甚至违法行为,而且这种破坏学生社交关系、污蔑学生人格的方式,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压力,甚至可能会诱导一些“走投无路”的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进而将严重干扰学校的教育环境。一般而言,学生作为没有收入来源、在经济上不独立的群体,为其授信信用卡或准信用卡,不仅是不道德的,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11%到24%不等的高利息,更是让囊中羞涩的学生不堪重负。 因此,对于面向大学生这群“负翁”的有关信用卡和其他授信业务,有关部门应该给予严格杜绝,因为缺乏独立经济来源的学生群体,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基于金融风控的角度上看,是不具备各类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的授信要件的,也显然不属于各类金融机构的商业服务主体,对这种用错对象的堪比“高利贷”的金融合同,不妨适度归类为无效合同加以处理,对那些使用非法手段催款的行为,学校与公安机构等应予以打击,学生和家属应拿起法律武器护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当然,在严厉杜绝为大学生“负翁”提供不匹配金融服务的同时,政府应加大政策性金融服务,以及财政贴息性商业性学生贷服务等,并鼓励和呼吁构建形式多样的社会互济服务,如各类社会助学基金,奖学金和勤工助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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